为切实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散装白酒经营行为,防止劣质、来源不明或假冒伪劣白酒流入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29日,红古区食药监局对3月份抽检的散装白酒经营户进行了责任约谈。
据悉,本次约谈主要针对抽检项目中风险监测检出项存在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余份。会上,红古区食药监部门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净容量、酒精度及配料表、许可证号等信息。此外,盛装、贮存、运输散装白酒的包装材料、容器、场所和车辆应当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禁止非法销售无包装、无标识或标识不全、无安全控制措施的散装白酒。(记者:陈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