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05月24日讯 嫩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接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工作人员举报,称:嫩江县某名烟名酒店销售的“国窖1573”系列产品为假酒的线索,该局立即行动并立案调查。
嫩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检查中确定被举报的商店售有泸州“国窖1573”(38%、52%)和泸州国窖(珍藏版)等系列的产品。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工作人员鉴定,该店销售的“国窖1573”(38%、52%)为假酒。调查中得知是该店当事人于2012年2月初在一名男性推销员手里以450元/瓶的价格购进12瓶“国窖1573”(52%),以267元/瓶的价格购进6瓶“国窖1573”(38%)。至检查发现,尚未售出。
该店的行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嫩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留全部假冒“国窖1573”(38%、52%)产品,并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假酒18瓶,罚款人民币7000元,为打假维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战役再添战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