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质检总局启动的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10+10”项目已成功保护了包括干邑(cognac)、香槟(cham-pagne)、苏格兰威士忌(scotch whisky)、波尔多(bordeaux)等在内的21个欧盟地理标志产品。
今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发布公告,根据中欧在地理标志合作与保护协定谈判框架项下的有关安排,经欧洲联盟委员会推荐,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质检总局受理了包括摩泽尔葡萄酒(mosel)、里奥哈(rioja)、勃艮第(bourgogne)、托卡依葡萄酒(tokaj)、巴罗洛(baro-lo)等79个欧盟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对此79个欧盟产品信息予以公示。
据公示名单显示,与酒类相关的欧盟产品超过70个,这对于以上酒类进入中国市场有着重要的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