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阮占江□法制网通讯员刘琪禹亚钢
先购进低档酒,再收购各类酒瓶、包装袋和标识等物,雇人灌装成知名品牌白酒,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外进行销售。今天上午,湖南省公安厅在湘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湘潭市公安局与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侦办的“11·8”跨省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情况。
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在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指导下,湘潭市公安局与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办案,在四川、长沙警方的配合下,经过半年的调查取证,破获了这起跨省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捣毁湘潭、成都、长沙三地多处生产销售假酒窝点,抓获涉案人员19名,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名,缴获涉案假酒30余个品种共15000余瓶,涉案金额初步估价500万余元。
据湘潭市公安局副局长周体泉介绍,2016年10月,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科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通报,在市场管理中发现销售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接警后,湘潭市公安局在食药监部门的配合下,安排民警展开前期调查,先后在湘潭市雨湖区多家饭店和自选超市等多处销售网点查扣到疑似该品牌的假酒。经该知名品牌酒企打击假冒办公室鉴定,上述查扣的物品均不是该公司生产包装,系假冒伪劣产品。
获悉案情后,湘潭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伟听取汇报并指令由治安支队牵头成立“11·8”专案组。经过调查取证,一个跨越湘潭、成都、长沙三地的制造、运输、销售、储存假酒的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2017年3月29日晚,湘潭市公安局与湘潭市食药监局70余人组成联合收网警力,在成都警方的支持下,分别在湘潭、成都两地开展抓捕行动。
专案民警在湘潭楠竹山、雨湖等地捣毁销售假酒窝点6个,在成都彭州捣毁生产假酒窝点1个,共抓获涉案人员9名,查封储存假酒仓库5个,扣押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14700余瓶,假冒多种知名注册商标、防伪标识、假酒包装盒等制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4月23日,专案组在长沙实施第二次抓捕行动。专案民警先后在长沙市雨花区、芙蓉区和长沙县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捣毁生产销售假酒的窝点1个,查封假酒仓库6个,扣押假冒多种知名注册商标的假酒900余瓶以及假冒注册商标、防伪标识、假酒包装盒等制造假酒物品若干,涉案金额约300余万元。
经查,湘潭市面上销售的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均出自犯罪嫌疑人刘某经营的“旺诚酒业”。刘某销售的某知名品牌酒均由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提供,刘某在订制假酒产品时,要求周某某在他订制的假酒上专门打上防伪标识等字样意图以假乱真,然后分销给刘某光、程某群、赵某3人。
刘某除销售假冒100ml某知名品牌酒外,还销售多种假冒知名品牌白酒,且均由犯罪嫌疑人江某某提供,而江某某的白酒来源于犯罪嫌疑人项某某。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项某某交代,其通过从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手中购进低档次酒,从犯罪嫌疑人唐某某、高某某手中分别购得各类酒瓶、包装袋和标识等物,雇佣赵某某、项某某等人灌装成知名品牌白酒后,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