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举办廉洁广州建设11月网络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局长冯慧光介绍,《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近日印发实施。(11月21日《南方日报》)
近年来,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的“*严禁酒令”蛙声一片,但似乎叫座不叫好。从近期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看,公务接待饮酒的现象依然存在。该如何刹住“酒风”,让接待清清爽爽呢?笔者以为,这还得抓住“共给侧”,从公务酒的来龙去脉入手。
严禁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这是防止“酒从口入”。酒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但酒文化绝非是简单意义的“酒桌文化”。要彻底刹住公务酒,就得从被接待者入手。被接待者既要自觉“戒酒”,还有阻止接待单位提供酒水。除旧革新,如果能够打破“无酒不成席”的陈规陋习,做到没有人喝酒,公务酒自然就“下架”了。
严禁公款购送任何酒水——这是从“供”方禁酒。过去,接待单位总认为,若不“略备薄酒”,就显得“不近人情”,是对领导的不尊敬。于是,无论被接待方有无人饮酒,作为主人的接待方都会放两瓶酒在饭桌上。“见酒起义”,在酒杯换领导“口碑”的语境下,这公务酒就难禁了。
“后世耽嗜于酒,大者亡国丧身,小者败德废事。”私宴与家宴,喝酒多了伤的是个人的身体,但作为公务员、国家干部,在公务活动中饮酒,不有铺张浪费之嫌,更可能在觥筹交错中滋生腐败,所以一般公务接待就是要“一律不准饮酒”,这应该成为一道硬杠杠,别“禁酒”不吃,吃罚酒。
公务接待说白了就是工作餐。因此,党员干部就不能有“比烂”心理,认为老百姓都能够大吃大喝,自己辛辛苦苦,“吃点、喝点”没什么,更不能有其他单位接待不仅有酒,而且是高档酒,当然不能“输在酒杯上”,公务接待互相攀比是个别地方陪酒队伍越来越庞大,公务酒越来越高档的原因。公务接待就应该做到被接待方不饮酒,接待方不提供酒,公务接待就应该是一场正常的“工作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