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行业动态
放弃商标申请,“国酒”再见!“国酒茅台”改名“贵州茅台” ......
编辑:婷婷  发布:2018/10/10 9:07:41  来源:赶酒会  作者:佚名

  日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国酒”字样今后要在茅台的宣传中剔除。“国酒”虽然走了,但以“国”字领头的白酒品牌或产品在白酒业正方兴未艾。下面就和赶酒会白酒招商网一起来看看。

  9月29日,茅台的微信公众号“国酒茅台”悄然更名为“贵州茅台”。根据系统信息显示,该账号主体法人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开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面也没有了“国酒”字样。

  据知情人透露,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国酒”字样今后要在茅台的宣传中剔除,这意味着在实体建筑(比如厂房、专卖店等)、网站、传播及相关传播物料中,“国酒茅台”字样不能再使用。

  按照规定,茅台专卖店门头上的“国酒”二字也将被撤除。

  “国酒”商标17年坎坷路

  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早要追溯到2001年,当年9月,茅台就初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注册的申请,但并未获得通过。此后的2006年、2007年、2010年,茅台又多次提交过“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除*后一次商标申请通过初审外,此前的商标申请均已失效。2012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官网发布的初审公告显示,茅台申请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了商标局初步审查。然而,消息披露后,随即在白酒行业引发抵制狂潮,包括山西汾酒、五粮液、剑南春、舍得酒业在内的各大酒企,及经销商、律师事务所在内的31方纷纷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异议书95件次。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但茅台随后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评委作出决定,再度决定对这一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于是,在7月下旬,茅台就将商评委和其他几名酒企告上法院。但在8月13日茅台又主动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放弃“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申请,撤销诉讼申请,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致歉。

  纵观历次“国酒茅台”商标被驳回,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国家商标局认为,“国酒”一词带有“国内*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茅台为“国酒茅台”商标奔波17年,虽没有得到总局一纸文书,但是,茅台和国酒在大家心中已经分不开了。这十几年的积极申请也强化茅台在社会大众心里的“国酒”地位。

  “国酒”虽然走了,但以“国”字领头的白酒品牌或产品在白酒业正方兴未艾。*早的是泸州老窖集团的“国窖”,在1997年就注册了该商标,第二年即获准通过。但“国酒”与“国窖”存在根本上的不同之处——酒是一个商品品类,而窖、礼、粹等则不是指定的商品名称。

  当然不是所有的“国”字号商标申请都这么顺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注册时间和市场推广不一定吻合,比如国井商标在2000年就注册了,但企业真正大力推广只是在*近几年。

  据了解,2018年另有多家企业正在酝酿“国”字头的白酒产品。没想到,白酒业与“国酒”再见后,“国”字头的白酒热度才刚刚兴起。

  延伸阅读:

  从广告与消费者心理学角度来说看,消费者原本就非常容易对“国家的”“市场第一的”等倾向性词汇产生信任,这也是新广告法禁止“国家级”、“*高级”、“*佳”等用语的原因。而商标法也规定,“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原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在2010年7月就曾发表过题为《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下文称《标准》)的公告。《标准》中明确规定: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应予驳回。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修订后的《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高级”、“*佳”等用语。而“国酒”正好隐含了“国内*好的酒”、“国家级酒”的含义。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行业动态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