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获悉,肥东徽商物流园三川物流发现8400瓶由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牌陈酿白酒,涉嫌假冒、侵犯牛栏山商标所有权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据悉,去年12月18日,肥东县牌坊市场监管所接到举报线索,反映在肥东徽商物流园三川物流,发现大量由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牌陈酿白酒,涉嫌假冒、侵犯牛栏山商标所有权,经到现场检查,发现停在三川物流园内的一辆加长货车上,存在有800箱的标称牛栏山牌陈酿白酒,该批白酒经牛栏山牌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人鉴定,属于侵犯该公司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于当日立案。
初步查明,当事人无名氏在2018年12月14日,从位于北京大兴区芦求路中宇博辰物流园内的“北京策远物流有限公司”,托运350箱外包装标称“北京的食堂”、“现代灯饰精品”等纸箱,实际每箱内装二箱标称牛栏山牌陈酿白酒,共计700箱8400瓶白酒。预备送到安徽省合肥150件300箱、阜阳50件100箱、蒙城150件300箱由无名氏收货(与托运人是同一人)。该批白酒在运送到肥东徽商物流园内的安徽三达易物流有限公司预备再次配载转运时,经举报人举报后被扣留,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出具产品鉴定证明,上述托运的白酒均是假冒牛栏山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产品,涉案产品真品牛栏山陈酿白酒市场销售价每瓶在15到16元,每箱12瓶价格在180元到192元之间。该批假冒白酒700箱按每箱180元计算,涉案货值126000元。
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于2019年4月4日移送肥东县公安局,2019年5月6日肥东县公安局予以立案。(新安晚报记者 徐琪琪张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