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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白酒上市公司渠道模式解析,厂商与经销商相爱相杀
编辑:平平  发布:2020/3/20 10:17:16  来源:腾讯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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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锐评:白酒,是世上*好的生意之一。

  白酒,是世上*好的生意之一。毛利高,把“水”卖出高价;护城河深,砸钱砸不出名酒;资本青睐,18家上市公司。

  而作为一种特殊的消费品,白酒企业*重要的商业模式是渠道模式。

  白酒企业的销售体系

  一般意义上的白酒销售体系与快消品销售体系相通,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是厂商体系,以厂商自身为主,同时可能下设一家销售公司。厂商与销售公司之间以“内部价”结算。

  设立销售公司有助于管理专业化。同时,“内部价”一般都要比“出厂价”更低,从而降低税基实现避税。

  如果销售公司存在于上市公司体系外,那么则存在利益输送、虚增业绩的可能。

  第二个部分是渠道体系,即经销商体系,由一批商、二批商、三批商……n批商组成。n越小,可称为渠道往扁平化发展;n越大,可称为渠道向精细化发展。

  借助经销商体系进行铺货,对厂商而言相当于使用了杠杆,由经销商承担了部分资金。相反,不使用杠杆、由厂商直接连接终端的渠道模式,一般被称作渠道完全的扁平化,是让利消费者的商业模式,比如直销模式、工厂店模式,或互联网企业的b2c、c2c、c2m模式。

  毛利高、净利高,留给各级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大,白酒更适合使用杠杆。比如贵州茅台,按2019年的价格,出厂价为969元,零售指导价为1499元,带给渠道体系的利润空间就有530元。

  第三个部分是终端体系,由商超、餐饮渠道、烟酒专卖店、政企团购客户等组成。

  三个部分中,厂商体系与渠道体系的模式关系是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历史上,中国白酒企业的渠道模式经历了数次变迁。

  渠道模式变迁

  第一个阶段是计划经济时期,渠道模式为国家主导模式。白酒的销售归各级国营糖酒公司,统购统销,基本处以供不应求的阶段,厂商只管生产。

  第二个阶段是1988年以后,国家放开价格管制,市场经济趋于主导,厂商开始主导销售,发展渠道体系。

  第三个阶段大致在1996年以后,以餐饮渠道为主的经销商崛起,买方市场出现。以五粮液为代表,厂商倾向于低成本快速扩张市场,渠道模式向经销商主导发展。

  第四个阶段在2004年以后,经销商主导的渠道模式开始反噬厂商利益,借助对终端的直接干预和控制,厂商开始重获主导权。

  第五个阶段在2011年以后,商业模式创新兴起,厂商借助股权、产品或现金分红等模式,与经销商合作共赢,渠道模式进入合作阶段。

  白酒渠道模式的主导权,经历了从国家到厂商,到经销商,再到厂商,*后到共同主导的变迁。背后的作用力是市场的变化,终端为王到消费者为王的变迁。

  经销商主导模式

  五粮液大商模式+oem

  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商制有力地助推了五粮液的全国扩张,2003年前后其营销市占率曾达到41%的历史高点。1985-1988年,我国逐渐放开白酒价格管制。五粮液并未像其他酒企一样采取降价提振销量的措施,而是选择不断提价,价格逐渐超过泸州老窖、汾酒、贵州茅台,在1994年前后成为当时中国*名贵的白酒。

  品牌档次的提升、市场的激烈追捧,摆在五粮液当时领导层面前的课题,就是如何低成本迅速扩张、制霸全国市场。

  大商制由此应运而生。

  大商模式,可理解为总代模式。以一省、一区为单位,厂商在全国范围内招募总代,厂商借助总代的资金、资源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

  总代模式是一种由经销商主导的渠道模式,总代经销商一般实力较强,全权代理所辖区域内的销售,并掌握定价权。

  五粮液共设置了五级总代,包括全球总代、全国总代、区域总代、省级总代和地级总代。

  其中,国内市场*重要的是区域总代、省级总代和地级总代。五粮液依托区域总代将产品快速导入空白市场,提高铺货区域面积;又通过省级总代、地级总代将产品下沉至市、县,提高渗透率。

  伴随市场扩张,五粮液产能亦有所突破,尤其是1992-1997年的史上第四次扩建,新增产能3万吨。

  为消化产能,进一步扩张市场,从1996年起五粮液依托大商制独创了oem授权贴牌模式。具体就是,由总代新创一个品牌,五粮液负责生产,总代负责销售,利润协商分配。

  比如,五粮液在福建省的总代邵武糖酒副食品公司,在市场调研中发现低度优质白酒的市场空间,与五粮液合作开发新品牌五粮醇。五粮液负责生产五粮醇,邵武糖酒副食品公司负责买断五粮醇的全国总经销权。

  大商制加上oem模式,五粮液可谓将杠杆放大到极致,充分占用、利用了经销商的资金、资源以扩充市场规模。同时,oem模式极大提升了经销商的积极性,使他们自己也拥有和实现了“品牌梦”。*高峰的时候,五粮液旗下有上千个子品牌,五粮醇、浏阳河、金六福等都是oem模式下的产物。

  但是,如今回顾大商制+oem模式的历史,其缺陷还是很多的,后来甚至成为五粮液被贵州茅台逆袭的重要原因。

  大商制+oem模式的第一个问题,是依赖经销商过甚,在财报中的表现是前五大客户占比过高。2005-2008年,前五大经销商对五粮液总营收的贡献已经超过70%,而同期贵州茅台只有7.5%左右。

  第二个问题,由于五粮液oem授权的品牌过多,买断品牌间的价格、品质并未产生有效的错位、差异,导致内部竞争激烈,未能产生品牌协同效应。

  而当个别买断品牌做大后,开始在地域、价格带上对五粮液自身形成竞争,反制五粮液系列酒的发展。

  比如,当时一些总代对下级经销商执行零利润的一批价,通过冲量从总部获取销量奖励。混乱的批发价严重冲击了五粮液的市场价格体系,暴露了大商制中厂商对经销商的管控不力。

  第三个问题,大量低廉买断品牌逐渐产生诸多虚假宣传、产品质量问题,开始稀释主品牌五粮液的品牌价值。

  大商制+oem模式的弊端终于产生恶果——2005年,五粮液净利润被贵州茅台反超;2008年,五粮液营收被贵州茅台反超;此后,五粮液市值被贵州茅台完全甩开……

  直到2017年李曙光上台后,五粮液才开始对大商制+oem模式展开刮骨疗伤式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五粮液明确了1+3及系列酒4+4的产品体系,同时对oem买断品牌设置销售红线,不达标的将被砍掉。

  第二,借助ibm实现数字化营销系统,通过厂家、经销商、终端、消费者层层扫码,跟踪每一瓶产品,由此实现对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的实时监控。

  同时,上马“控盘分利”系统,可以事先建立一个“利润池”,再根据一个利益分配规则,在各级经销商间进行合理分配。

  由此,五粮液逐渐从经销商手中收回定价权。

  第三,五粮液亲自部署“百城千县万店”计划,即渠道下沉,直接掌控部分终端。截至2018年底,五粮液已完成超过10000个终端建设,基本建成由厂家可直接管控的终端网络。

  李曙光的改革如今已经见到成效,近3年五粮液营收增长超过30%,利润增长超过100%。

  昔日强盛的大商制+oem模式已经名不副实。

  厂商主导模式

  贵州茅台小商模式

  1998年以前,贵州茅台基本没有渠道体系,仍停留在“批条——生产”的坐商模式。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贵州茅台销量急剧下滑,当时的领导层转而开始发展经销商,建立经销商+专卖店的销售体系。

  但是,与五粮液依赖大商模式、充分利用杠杆不同,贵州茅台对经销商的依赖程度不高,奉行的主要还是小商模式。这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主要选择小规模的经销商。

  小经销商在资金、资源方面不如大经销商,但更便于厂商管理,不易产生压货、窜货等行为,能够更好地执行渠道精细化。

  第二,贵州茅台坚持对终端持续施加影响。

  贵州茅台的专卖店并不是由经销商完全掌控的,它虽然是由经销商开设和经营,但是由贵州茅台负担员工的工资和店面装修费用。这样的模式减少了贵州茅台的一次性投入,也有利于强化公司对终端价格及销售工作的控制。

  因此,贵州茅台的小商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厂商主导模式。

  厂商的强势,体现在财务报表中,即应收票据及账款的规模小,严格的先款后货;预收账款的规模大,占用经销商资金规模大。

  第三,贵州茅台重视直销。

  贵州茅台通过自营店、线上电商等形式实现直销。近年来,伴随飞天茅台的“一瓶难求”,贵州茅台的直销业务非常火爆。

  由财报可知,近年来贵州茅台经销份额仍接近90%,2018年其经销商数量突破3300家,达到历史*高点。

  贵州茅台的新举措,就是有意加强直销份额,并裁剪经销商数量。这里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有助于打击囤货。

  贵州茅台溢价高,渠道利润高企,导致经销商乐于囤货,造成终端市场和价格的波动。2014年,贵州茅台设立电商公司,曾要求专卖店、特约经销商、自营公司须将30%以上未执行合同量通过云商平台销售,这相当于把经销商重金囤积的产品强制卖掉,导致了部分经销商的抵制。

  为进一步管控渠道体系,2018年以后贵州茅台开始整顿经销商,一年裁撤近1000家经销商。从2019年上半年财报可知,贵州茅台国内经销商数量减少至2415家。

  第二个原因,有助于利归公司和股东。

  贵州茅台的利益方可拆解为公司股东和经销商。虽然贵州茅台的毛利率可以达到90%以上,但是真正的终端市场价要远比出厂价、市场指导价更高,导致公司利润不及渠道利润。

  如果能把50%的产品划归直销,经销商的利润占比就会下降,而分配给贵州茅台公司和股东的利润占比就会上升。

  

  而掌握50%以上的渠道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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