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岛市民李女士向环球网青岛频道反映,自己带着家人在啤酒城内的青岛啤酒大棚,用400元啤酒代金券买了5杯总共375元的扎啤,结账时却被告知商家不找零,她认为商家这种行为有些“霸道”。
啤酒节100元代金券
代金券标明不兑现、不找零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环球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反映,自己带着家人在啤酒城内的青岛啤酒大棚,用400元啤酒代金券买了5杯总共375元的扎啤,结账时却被告知商家不找零,她认为商家这种行为有些“霸道”。对此,律师认为,代金券不找零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增加了消费者的义务,可以认定为霸王条款。
爆料:啤酒代金券不找零 被指太“霸王”
据李女士介绍,自己上周收到朋友送的几张啤酒节激情广场啤酒代金券,面值100元,于是她便持券带着家人前往啤酒城凑热闹。
“当时去的是青岛啤酒大棚,棚内只有60元和75元的酒,于是我们就买了5杯75元的扎啤,给了4张共计400元的代金券。”李女士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服务员告诉她消费中代金券没有用掉的余额将不能兑换为现金,“用400元代金券买375元的酒,剩下的券值等于就白白浪费了。”
李女士认为这样很不合理,“虽然说代金券是朋友送的,但朋友也是花钱买的,100块钱一张,跟代金券的面值是一样的,店家的这种不找零行为不就是霸王条款吗?”
商家:规定如此,消费者可以补差价买酒
随后,按照代金券背面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发券公司青岛森之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代金券100元一张,消费者如没有特殊用途可直接购买啤酒,公司规定,抵用券不可找零,也不可兑换现金,消费者可以将代金券余额补齐差价购买啤酒。
工商局:消费者购买代金券时应看清规定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青岛市工商局,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抵用券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商家以代金券的形式将所有权转让给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凭券进行消费,商家通常会在代金券背面背书标明不兑换现金,不找零。“由于商家已经在代金券上标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商家不找零的行为不合适定为霸王条款。”
该工作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代金券时,一定要看清楚券面上对于消费者权利义务的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律师:代金券不找零属霸王条款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的李兵律师,李律师认为,界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看消费者是否支付了对价金钱,另一个是看消费方式是否公平。
从市民的案例来看,不论是消费者朋友购买的还是消费者自己购买的,都是消费者支付了对价购买的代金券。但是,在消费过程中,消费的方式有一定的条件限制,而这些条件本身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基于商家单方制定的一些规定。
李律师告诉记者,市民支付了一定的金钱购买代金券,属于一种合同关系,而代金券上,商家标明的代金券使用方式,实际上是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增加了消费者的义务。而消费条款显然是商家单方制定的,在合同法上,这种条款是是不对等的条款,所以可以认为是无效条款,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找工商或者消保委调解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