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 第26号〕。《通告》称,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83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8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本批次抽检的酒类产品全部合格。
《通告》表示,本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相关信息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来源:中国酒业协会cada 原标题:酒类抽检全部合格!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