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拥有秘鲁与西班牙双重国籍的作家及诗人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一鸣惊人,拿到了当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他的创作小说、剧本、散文随笔、诗、文学评论、政论杂文,也曾导演舞台剧、电影和主持广播电视节目及从政。在他的诺贝尔路上,功不可没的应当是他1969年的长篇小说著作《酒吧长谈》,在1993年也被翻译成中文进行出版发行。
到了2011年,作为当今瑞典*优秀的诗人之一的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获得了诺贝尔奖,他著有诗集十余卷,并曾被翻译成三十多国的文字,特别是荷兰语、英语和匈牙利语。他的诗歌不仅数量极为有限,而且多为冷静、节制的短诗。他的获奖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一定要写出鸿篇巨制的史诗才能成为大诗人的固有偏见。其实在获奖之前他曾在1985年来过中国,当特朗斯特罗姆到了中国以后,就喜欢上了中国白酒,为了在喝酒时追求形式的完美,他们夫妇特地去买了一套八钱小玻璃盅。尽管一喝酒,诗人就变得放松和圆润了,但喝到一定的量,再给他斟酒,他就会用手捂住酒杯,表示够了。随后他还特地去了昆明,只因有位朋友在昆明开了一家以他名字命名的酒吧——“特朗斯特罗姆画廊/酒吧”。
转眼到了2012年,生于山东高密县,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以1980年代中的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被归类为“寻根文学”作家,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莫言在小说中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天马行空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塑造神秘超验的对象世界,带有明显的“先锋”色彩。而他也曾写出长篇小说《酒国》、中长篇小说《高粱酒》。获奖后的他在全球都造成了强烈反响,各路媒体也是疯狂报道,其实他的成功是否也是因为沾了几分幸运的“酒气”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