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10月23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红酒,儋州那大聚贤茗茶烟酒行被依法予以罚没款9200元。
据介绍,今年7月17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平台投诉工单,有市民来电反映称,其7月14日在儋州市文化北路水岸名都聚贤茗茶烟酒行内,以4200元的价格购买6瓶红酒,其认为该酒水是假冒伪劣产品,要求监管部门介入。
7月20日,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儋州那大聚贤茗茶烟酒行进行现场检查,在“岩茶苑”包厢货架上发现1瓶涉诉产品“penfolds bin 128”,以及1瓶标识为“penfolds bin 2”和8瓶标识为“penfolds00nunga hill”的进口红酒。上述进口红酒均无中文标签标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进口红酒予以扣押。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7月14日,儋州那大聚贤茗茶烟酒行擅自将客户林某平寄存于“岩茶苑”包厢内进口的预包装红酒“penfolds bin 407”和“penfolds bin 128”销售给投诉人吕某祥。其中,“penfolds bin 407”红酒销售4瓶,销售价为870元/瓶,“penfolds bin 128”红酒销售2瓶,销售价为360元/瓶,销售金额共计4200元。上述进口的预包装红酒均无中文标签,该烟酒行无法提供相关进货票据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其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货值金额为4200元,违法所得为4200元。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儋州那大聚贤茗茶烟酒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行为,依法对该烟酒行予以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9200元。来源:北青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