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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肚”白酒变精酿 2100瓶白酒遭查处
编辑:丽霞  发布:2012/10/15 7:38:02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驿城工商分局查获虚假宣传“尖庄”白酒2100瓶,罚款20000元。

  日前,驿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接举报,称阮某经销的“尖庄”贰零零玖精酿白酒有质量问题,当日予以暂扣。经查:当事人阮某于2011年12月从郑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350件(1×6×450ml)“尖庄”贰零零玖精酿白酒进行销售,非法经营额49980元。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送检样品为我公司产品‘尖庄贰零零玖精酿酒’,但我公司产品出厂时不带有送检时所包含的外包装盒和外包装箱。”据厂家介绍该白酒出厂时为12瓶/件,不带有外包装盒,俗称“光肚尖庄”,为低档白酒。总经销商从厂家购买该酒后,擅自印制了精美的外包装盒、外包装箱,分装成6瓶/件,“光肚尖庄” 摇身一变成“尖庄贰零零玖精酿酒”,提升该白酒档次,达到谋取暴利目的。其行为以低档充高档,通过精包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20000元,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现该批白酒外包装箱、外包装盒已与白酒分离并销毁。对于供货商郑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来源:中新网河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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