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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引围攻 反对异议书超20份
编辑:丽霞  发布:2012/10/17 9:10:25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综合媒体报道,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异议书多达20多家。茅台注册国酒商标是否能如愿以偿,尚且还是未知数。

  10月14日,由北京、上海、广州、辽宁等地近10位律师自发组织的针对“国酒茅台”注册商标而发起的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研讨会在京举行,多位来自国内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与律师们进行了研讨。

  在研讨会上,除了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的7名律师外,还有来自国内的专家、教授,他们中间有知识产权的专家,有参与制定商标法的业内人士。对于近期备受质疑的“国酒茅台”商标注册一事,与会专家和律师就其是否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获得注册是否具有危害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国酒茅台”注册成为商标,值得商榷。

  “国酒”茅台九死一生

  茅台一直以国酒自居

  据了解,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开始了对“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并且在此后的10年中申请了9次,直到今年才第一次通过初审。对此,曾任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副巡视员、现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的杨叶璇女士表示,此前的8次申请,如果茅台方面对评审委员会的行政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走司法程序,但茅台始终没有向法院提出过诉讼申请。这从逻辑上讲,茅台公司是一方面接受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另一方面又在乐此不疲地不断提出相同申请。

  7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公告,贵州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初审通过。公示期10月20日截止。

  消息一出,立马在业内掀起了轩然大波,山西汾酒、河南杜康、五粮液、西凤等多家白酒企业对此强烈反对。

  8月16日,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出席某白酒行业论坛,面对台下各位老总,他始终小心避谈商标一事,只是强调,民族品牌需要支持和保护,白酒行业需要理性客观的环境。

  9月,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5家四川名酒企业已于近日联合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茅台打破白酒江湖默契

  “国酒”茅台一家独大

  “通过的可能性不大。”汾酒集团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静安在国家工商总局大厅里提交申诉材料时,说出了这样的看法。在这份被称作“万言书”的材料中,汾酒集团列出了多个理由,来证明茅台申请“国酒”的不合理之处。

  “首先违反了法律。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带国字头商标有四个不同的注册标准和法规文件。”柳静安认为,这也是茅台前八次申请国标都被驳回的法律依据。“按常理来说,我们国家有国旗、国徽、国歌,都是全国人大讨论议定下来的。商标注册成功的话,也有法律效果。所以我们就先站出来,总得有人对这个事发出疑问。”柳静安说。

  五粮液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彭智辅曾公开表示,中国白酒有地域之分、更有种类之别,没有一种酒可以承载中国白酒的全部内涵。

  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多名企业人士和行业人士几乎都发出疑问:茅台申请“国酒”数次被否,这次为何能通过初审。“这就带来几个问题:首先是,前几次主管部门都否决错了?假若没错,那是否法律法规近期做了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都没有变,那会有什么第三种可能?”山西某酒企一名高管说。

  或推动《商标法》修改

  针对“国酒茅台”商标的争论,与会专家及律师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专家们纷纷呼吁,正在修改中的《商标法》应当完善相关规定,从根本上防止上述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而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发布的《商标审查标准》中,“国酒”作为不得注册为商标的例子赫然在列。

  “我们将持续关注‘国酒茅台’商标一事,并呼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相信商标监管部门会慎重处理此事。不排除根据这次研讨结果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异议书。”钟兰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也认为,“国酒”二字本并不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专有性,它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企业不应当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更不应该让这种商标注册行为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后果。钟兰安还表示,“国酒茅台”商标事件已成为近年来公众领域内*受关注的知识产权事件之一,这与其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可能带来的诸多不良影响不无关系。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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