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市场行情
多款乳品卷入“盐风波”凸显实行分级制必要性
编辑:郭兆东  发布:2012/10/20 0:07:17  来源:中国食品报  作者:佚名

  继光明和蒙牛先后卷入乳矿物盐风波后,日前,广东合生元某乳钙咀嚼片也被爆出含 乳矿物盐.对此,食品专家表示,乳矿物盐作为新资源食品,并非违禁品,只是不适合婴幼儿食用,关键是相关产品的外包装上必须标注明确,以免误导消费者。

  记者查阅了卫生部2009年第18号公告后发现,卫生部已批准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其中对乳矿物盐明确规定: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按卫生部定义,婴幼儿是指0-36月龄(即0-3岁)的儿童。

  乳业专家王丁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婴幼儿食品中添加乳矿物钙,可能对婴幼儿肾功能造成压力和不同程度的负担,对婴幼儿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新资源食品因安全因素考虑,大多不被允许使用在婴幼儿食品中。不过,专家认为,新资源食品规定不允许婴幼儿食用,并不意味着本身有害,而是出于对处理过程中未知风险的防范。

  虽然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将乳矿物盐添加入婴幼儿食品中,但是市场上不少婴幼儿补钙的营养品、辅食中还在使用乳矿物盐,比如一些乳钙胶囊、儿童奶酪等。有些产品并未明确列出适用范围,仅简单说明适用于儿童,难免有打擦边球、误导消费之嫌。业内专家表示,这个问题凸显出严格实行食品分级制的必要性。

  所谓食品分级制,就是按照年龄、消费习惯等将食品进行分级,不同年龄段的人对食品消费有不同限制,这样就可以保证食品消费的安全、营养和可靠。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市场行情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