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璐)“叫你不要开车你非要开。”
“我想着转个弯就到家了,谁知道会被交警查获呢。”驾驶员余某被查后,后悔的说到。
5月2日晚20时20分许,余某驾驶鄂at***p小型轿车行驶至复江道时,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江夏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当场查获,血检结果为94.51mg/100ml。据了解,当晚余某和朋友在外面吃饭,期间喝了几瓶啤酒,吃完饭后要回家,本以为离得比较近不会被交警查到,便抱着侥幸驾车上路,没成想刚拐个弯就被交警查获。
5月7日22时1分许,江夏区交通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金口街开展夜查行动,赵某驾驶豫l1***7的小型轿车通过卡口时被查获,其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99mg/100ml,血检结果为117.7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赵某当天下午2点下班后在家中吃饭,期间喝了一杯泡的药酒,睡一觉醒来认为酒醒了,便自行驾车上路,谁知还没开出多远,就被交警查获。最终,赵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为预防涉酒类交通事故,江夏区交通大队在全区重点路段严查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5月份以来,共查处酒醉驾违法37起。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