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济学家华生在谈到收入分配改革时表示,等茅台酒价格下降一半,收入分配就成功了。把茅台酒价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联系起来,华生这句话,仔细研读,大有深意。
现在所讲的收入分配,是针对正常收入而言的。但在现实中,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收入。按照学者的说法,基本可以用白色、黑色、灰色、血色、金色5种“颜色收入”,来概括当前形形色色的收入。5种“颜色收入”,既相对独立,也互有交叉。具体地说,“白色收入”指正常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黑色收入”指通过贪污受贿、偷盗抢劫等违法手段获得的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指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收入;“血色收入”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牺牲他人的生命和鲜血榨取的收入,如黑砖窑等;“金色收入”,则指利用黄金、股票、期货等资本获得的收入。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2007年曾发表过一项研究,推算当时每年至少有4万亿元以上的不规范“隐性收入”。还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工薪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只有1/3。“五色收入”的存在,凸显了我国收入分配体系的不健全及收入来源结构的复杂性,又反映了收入分配改革的迫切性和艰巨性。
茅台酒和收入分配改革,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实际上,茅台十年涨十倍,而且还供不应求,与“灰色收入”有关。支撑茅台高价的主要是两点,一是公款吃喝,二是灰色收入支撑的不正常消费。公款吃喝是一种广义上的“隐性福利”,也是灰色收入的一部分。茅台酒价居高不下,证明当前社会实际收入不平等比较严重。
由是而言,茅台酒关乎收入分配,并非无稽之谈,这里主要是就“灰色收入”而言的。茅台酒价格下降一半,一定意义上证明,社会贫富差距没有那么悬殊,“灰色收入”空间得到了遏制。而“灰色收入”得到了遏制,也意味着收入分配改革自然就跨越了深水区。 乔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