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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市场“特供酒”藏着卖
编辑:李寅  发布:2012/10/24 21:18:35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昨日,记者在体育馆路一家烟酒店所拍的摆放在柜台里销售的“专供酒”。(本报记者唐红梅摄)

  本报记者唐红梅实习生魏金霞

  这两日央视等媒体报道了市场上所售的“特供”“专供”等酒品基本为假货的消息。昨日,记者走访首府酒品市场时发现,仍有部分酒品店在公开销售“特供酒”“专供酒”,而更多的则是转入了暗中销售。

  首府工商执法人员表示,“特供酒”、“专供酒”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销售,销售的大都是假冒或者侵权商品。体育馆路一家烟酒店是朋友“委托”销售的

  23日12时左右,体育馆路一家烟酒店内,一名中年男子正在看电视,当被问及是否销售“特供酒”、“专供酒”时,他关小了电视的声音,略显紧张地说:“现在新闻上说了不让卖‘特供酒’。”而他背后的柜台里正摆放着几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和“军区专供酒”。

  中年男子说,这几瓶“专供酒”是朋友临时放在这里委托销售的,还未来得及下柜。

  记者问能否多购买几瓶时,男子却又表示,他还有两箱库存,共24瓶,若购买,可按照每瓶150元的价格销售。

  在该烟酒店内,共有四种茅台“特供酒”和一种伊力特“特供酒”。

  记者又走访了体育馆路的另外六家烟酒店,有两家明确表示没有“特供”、“专供”酒,另外四家表示店内没有现货,但若确定购买,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调货,价位根据酒的年限和口感,从100余元至上千元不等。

  随后,记者又在月明楼批发市场走访了12家酒品批发店,其中7家表示没有,另5家在暗中销售。

  在一家酒品店内,一名中年女子从货架下方的一个小柜中拿出了每瓶1200元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和655元的“内供酒”,并放低声音说“想要多少都有”,同时还说不要透露是在该店购买的,因为“工商*近在严抓”。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特供”、“专供”酒大都是以茅台酒的名义销售,其外包装印着“贵州茅台酒厂集团”、“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等名称,酒瓶使用的也是与正规茅台酒厂同样的乳白色酒瓶,瓶壁仅贴有一张印有“内供酒”等字样的白纸,无生产地址等更为详细的信息。茅台新疆区打假办

  从未生产过“内供酒”

  “我们酒厂没有生产过任何形式的‘内供酒’和‘特供酒’。”233日,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区打假办负责人杨先生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茅台特供酒”或“茅台专供酒”大都是傍名牌或商标侵权的酒,有些甚至是假酒。

  杨先生说,打假办在新疆也设有专门的市场巡查人员,若发现生产或销售假冒或侵权的茅台酒,就会立即联系质检或工商等执法部门,由于近几年与各执法部门联系尤为紧密,所以,从整体情况来看,新疆市场茅台酒假冒或侵权情况好于内地。工商部门

  大都是假冒或侵权商品

  “有些所谓的‘内供酒’或‘特供酒’就是‘三无’产品。”首府一名参与查处多起假茅台酒的工商执法人员表示,生产这种酒的大都是一些小酒厂或黑加工作坊。他们从内地的印刷厂印制外包装、标签、瓶盖等配件,从本地回收旧酒瓶,然后再用低端白酒勾兑的酒品进行包装。

  该执法人员表示,这些生产者的销售途径很少会通过经销商,而是直接与酒店或消费者建立联系,而因生产场地较为隐蔽,大都靠群众举报和巡查时才能发现。其生产现场环境卫生不合格,也不具有任何消毒设施。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市面上销售的“特供”、“内供”酒违反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项法律法规。

  当日下午,记者已将走访到的情况向辖区工商所反映,相关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表示将尽快调查此事,查处销售“特供”、“专供”酒的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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