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剂”事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昨日,青岛食安办协调组织监管部门突击检查了青岛寺后酿酒有限公司等白酒企业,检查中未发现白酒企业有违规添加塑化剂现象。
在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的青岛寺后酿酒有限公司厂房里,城阳区质监部门和夏庄街道食安办的工作人员检查了白酒生产的全过程,未发现企业在酿酒过程中有违规添加塑化剂的现象。记者看到,该厂在酿酒过程中,使用的容器都是铁质容器,酒窖中储存白酒的容器有铁质和瓷质两种,未发现使用塑料容器和工具。
“‘酒鬼’酒检出塑化剂超标可能是由该厂包装线上的小塑料管、塑料酒瓶塞和曾临时使用的塑料输酒管造成的,这次重点检查了青岛酒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没有使用塑料工具,从目前的突击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有产生塑化剂超标的因素。”青岛食安办协调督察处处长张祖光向记者表示。
据悉,卫生部在2011年6月发布了 《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大残留量的函》中规定了塑化剂的*大残留量。但由于这个函不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并没有法律约束力。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专门制定酒类中塑化剂的限量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