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江苏省酒类行业协会(简称“江苏酒协”)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十五五”时期苏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未来五年江苏酒业发展擘画了清晰路径。根据《实施意见》设定的目标,到2030年,即“十五五”规划末期,江苏省规模以上酿造(酒)产业(涵盖白酒、啤酒、黄酒、酒精等)营业收入总额将力争突破1000亿元大关,标志着苏酒产业整体实力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实施意见》明确了以2024年实际营收755.96亿元为基期,要实现千亿目标,整个“十五五”期间,全省酒业需保持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约4.5%的稳健发展步伐。这一总体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各细分产业的协同发力。
具体到各酒种,目标更为清晰且具挑战性:作为苏酒支柱的白酒产业,营收目标设定为780亿元(2024年基期593.36亿元),这意味着其年均复合增长率需不低于5.0%,承担起拉动整体增长的重任。啤酒产业目标营收为180亿元(2024年基期122.21亿元),所需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6.0%,显示出对其市场拓展潜力的较高期待。黄酒产业目标营收为18亿元(2024年基期13.89亿元),需保持不低于4.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此外,酒精产业营收目标为33亿元(2024年基期26.60亿元),对应年均复合增长率需不低于3.5%。
除了明确的营收指标,《实施意见》还着重提出了企业梯队培育计划,旨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目标是培育形成年销售额超过300亿元的领军企业1家,以及年销售额接近200亿元的领军企业1家,打造苏酒产业的“头部双引擎”。同时,计划培育2-3家年销售额超过30亿元的优势企业,形成坚实的中坚力量。此外,还将着力扶持一批在产品、技术、市场、模式上具有特色的成长型“专精特新”酒企,共同构建层次分明、富有活力的苏酒企业生态。
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不仅为江苏酒类产业在“十五五”期间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也向业界传达了苏酒板块持续做强、寻求更大突破的坚定决心。目标的实现,需要全省酒企在品质提升、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努力,共同推动苏酒品牌在全国乃至全球市场上占据更重要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