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
亲友相聚推杯换盏本是乐事,
但酒桌之上藏着不少法律风险。
轻则赔钱担责,重则身陷囹圄,
本文通过对近年来4个真实案例进行深度法律解析,
带大家看清饮酒背后的责任边界,祝大家平安过好年。
案例
一、强行劝酒致人身亡,酒友与酒吧共担责。
2024年5月,广州增城男子何某在酒吧与张某等人饮酒时,拿出2000元现金发起赌酒,刺激张某短时间内饮下约1.5斤洋酒,致其醉酒呕吐后窒息死亡。张某家属诉至法院,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某承担30%过错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05087.62元,酒吧对何某责任的5%承担连带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来源:腾讯新闻,https://view.inews.qq.com/a/20250609a087pc00)
二、未劝酒仍担责,同饮者疏忽要赔偿
2025年2月15日,广西桂林男子刘某受邀先后参与两场春节前亲友酒局,期间自愿饮酒且无人强行劝饮。当晚刘某被送回家后,家人发现其状态异常,经抢救无效死亡,鉴定结论为乙醇中毒。刘某家属将7名同饮者诉至法院索赔56万余元。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邀约第二场酒局的曾某,明知刘某已饮酒却未提醒节制,亦未妥善安置醉酒的刘某,存在疏忽过错,酌情承担5%赔偿责任,其余同饮者无过错不担责,二审维持原判。(来源:红星新闻,//m.toutiao.com/group/7597829813579940404/?upstream_biz=doubao)
三、醉酒滋事伤人,寻衅滋事获刑二年
2025年7月6日,云南昆明男子徐某某与老乡聚餐饮酒,散场时因“酒未喝完”与同乡发生争执,愤怒中抡塑料椅砸人,不慎砸中路过的8岁男童,致其右侧顶骨凹陷性骨折、头皮裂伤,损伤程度达轻伤一级。经查,徐某某曾两次因酒后闹事被行政拘留。2025年12月,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及垫付医药费等情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来源:光明网,//m.toutiao.com/group/7591454027129438739/?upstream_biz=doubao)
四、醉驾肇事逃逸顶包,罪加一等获刑四年半
2025年6月16日清晨6时许,江苏南通男子段某某聚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通州区姜灶居镇南路,因车速过快驶入对向车道,与瞿某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猛烈碰撞,致瞿某某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后段某某未报警救助,反而驾车逃逸,还串通黄某某冒充肇事者顶包,最终被警方查获。经血检,段某某血液乙醇含量达136.3mg/100ml(属醉驾),交警部门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2025年12月,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来源:扬子晚报,//m.toutiao.com/group/7584753578427695616/?upstream_biz=do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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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饮酒需守责,违法必追责
1. 民事责任:过错担责为核心,比例划分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及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共同饮酒者及经营场所经营者均需承担对应义务,责任比例按过错程度划分。
案例一:何某发起赌酒、强迫性劝酒,与张某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属重大过错,承担30%责任;酒吧未有效阻止危险饮酒行为,未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承担5%连带补充责任;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过量饮酒风险预判不足,承担70%主要责任。
案例二:曾某作为酒局邀约人,明知刘某已饮酒仍未提醒节制、未妥善安置,存在疏忽过错,承担5%次要责任;其余同饮者无过错无需担责,刘某自愿过量饮酒,承担95%主要责任。
案例三、四:侵权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徐某某需赔偿男童医疗费、护理费等全部损失;段某某需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涉车辆保险的由承保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自行承担。
2. 刑事责任:醉酒不是免责挡箭牌,情节恶劣量刑加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因醉酒减轻或免除责任。
案例三:徐某某酒后借酒发泄、寻衅滋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规定,争执时抡椅误伤8岁男童致其轻伤一级,造成未成年人受伤、情节恶劣,且有两次酒后闹事行政拘留前科,本应从重处罚;同时契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致一人以上轻伤”“殴打未成年人”属情节恶劣的规定,因存在自首、认罪认罚、垫付医药费等从轻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四:段某某醉驾肇事致1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加之肇事后逃逸、指使他人顶包(妨害作证),属情节恶劣、加重处罚情形;结合坦白、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顶包者黄某某若情节严重,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
3. 行政责任:双重惩戒不缺位,违法代价明确。饮酒引发的行政违法主要涉及交通、治安及经营监管领域,处罚与刑事、民事责任可并行适用,不因承担刑事责任而免除。
案例一中,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酒吧可能面临相关部门的处罚,如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等;案例三中,若徐某某行为未达刑事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明确,醉酒违反治安管理的,仍需处罚,醉酒不能免责。
案例四中段某某除刑事责任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若仅构成醉驾未肇事,将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处拘役并处罚金;酒驾未达醉驾标准的,首次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1000-2000元,再次酒驾将拘留并吊销驾照。
公职律师说法
春节饮酒避坑指南,
守住三条底线
1.拒绝强迫饮酒。不赌酒、不罚酒、不劝酒,对老人、未成年人、服药者主动劝阻。案例一警示我们,强迫性劝酒过错程度极高,避免因“面子”担责。
2.尽到安全义务。酒局组织者、邀约人需确认醉酒者安全,亲自护送、安排代驾或联系家属,发现酒驾及时扣留钥匙,而非仅口头提醒。
3. 严守法律底线。酒后不驾车、不滋事,肇事后不逃逸、不顶包;公职人员、国企及事业单位人员更需注意,酒驾醉驾除法律制裁外,还可能被开除党籍、公职等,影响职业前途。
2026年第 16 期
编辑:陈小林
来源:七监区、案例来自网络
一审一校:杨赟、区玉怡
二审二校:张学予、周伟
三审三校:王江、陈晓鸿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执法有温度 普法有深度
原标题:《公职律师说法 | 春节饮酒莫任性,这些法律红线碰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