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剂”再掀波澜 白酒股坐“过山车”
茅台力证清白 渠道各方淡定
距酒鬼酒“塑化剂”风波已过去三个星期,但笼罩在白酒行业上空的疑云不仅没有消散,反而越积越厚,且本次风波的主角“升级”为白酒“一哥”贵州茅台。
12月9日,网友“水晶皇”在其博客上公布了一份53度飞天茅台香港送检报告的结果。该检测报告显示,被送检茅台酒中,deh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检出含量为3.3mg/l。而卫生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明确,食品、食品添加剂中dehp*大残留量为1.5mg/kg。
该消息使贵州茅台10日紧急停牌,白酒板块当日上午大跌。贵州茅台10日晚公告表示,自送产品至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均符合卫生部关于dbp、dehp和dinp*大残留量(分别为0.3mg/kg、1.5mg/kg和9.0mg/kg)的要求。贵州茅台表示,本着对消费者诚信负责的态度,请求国家各级监管部门抽检公司产品并将结果及时公布。
三报告力证“清白” 各批产品合规
贵州茅台一位高管10日晚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次公布的检测报告表明,公司选择的不同批次产品送检结果均在限量范围内,是为证明各批次产品均符合国家规定。公司也有同一批次产品三家都送检的检测报告比对,由于公告篇幅所限,此次没有披露而放在公司备查。
根据贵州茅台披露的三份检测报告,三份报告送检产品批次和检验日期均不同。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到样日期为2012年8月1日,检验完成日期为8月13日。检验依据标准为gb/t21911-2008。报告显示,送检产品在15种常见塑化剂检测中,均未被检出存在塑化剂。另外,网友“水晶皇”送检被测出的dehp一项,在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报告中也有检出,但含量为0.153mg/l(相当于0.153mg/kg),低于国家限制性要求的1.5mg/kg。
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送样日期为2012年7月23日,出具报告日期为8月1日。报告显示,送检茅台酒在16类常见塑化剂中,检出有3种残留,分别为dbp、dpp、dehp和dinp。其中dbp、dehp和dinp均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内,未出现超标,dpp一项检验方未出具结论。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报告,样品送检时间为12月3日,结果在12月5日得出。该报告显示,送检的两种茅台酒dehp含量低于国家限制性要求。其它15种常见塑化剂物质,在送检样品中均未被检出。
电话会遇“拥堵” 系统两度瘫痪
自11月19日酒鬼酒塑化剂风波爆发至今,市场对白酒如同惊弓之鸟,当时事件的“主角”酒鬼酒连续遭遇四个跌停板,其他白酒企业也深幅下跌。以贵州茅台为例,从11月19日到12月7日,贵州茅台股价下跌11.41%,市值蒸发266亿元。
近期社会各方对贵州茅台“塑化剂”检测报告处于“满天飞”的状态。此前,有分别来自两名不同的个人送检者以及一家网络媒体送检方共计三份报告,三份报告分别得出了截然不同的检测结论。
一位市场人士称,三份报告都声称是权威报告,但检测结论相互矛盾,我们完全陷入了信息混乱之中。
事实上,贵州茅台12月6日公告表示,公司对原辅料、与酒接触器具、在制品和产品实行全过程监控,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预警、研发和监控体系,公司所有原辅材料、与酒接触器具和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
作为价值投资的代表之一,贵州茅台曾是投资者*为青睐的白酒投资标的,此次涉塑传闻引发了各方极大关注。在12月10日下午四点紧急召开的贵州茅台机构投资者电话会议上,因为参会人数太多,系统曾两度瘫痪,使得原有沟通未能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在电话会议上,去年12月上任的贵州茅台董事、总工程师王莉再度强调,茅台拥有食品安全的整体监控体系,包括预警、研发和监控。实施过程中,也把质量和食品安全分解成若干个细小的环节,保证进场的所有原辅料、器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更符合公司技术标准(公司技术标准比国家标准要求更为严格、指标更多)。而对于出厂产品的监控更加严格,出厂产品指标已经远远超过白酒产品所要求的标准,覆盖了有机、无机等多种物质控制。“茅台质量内涵核心是三服从原则——速度服从质量,成本服从质量,效益服从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