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一贵州籍60后男子丁某,因出售假贵州茅台,被法院以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60000元。
据了解,1986年10月7日,丁某因犯盗窃罪被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09年10月至2012年4月,丁某给梅某(另案处理)王某(另案处理)包某、赵某、付某等人销售假冒80周年建军酒(12瓶装)405件,销售金额546400元;假冒五粮液酒(6瓶装)10件,销售金额24000元;假冒茅台内供酒(12瓶装)130件,销售金额78000元;假冒53°飞天茅台酒54件,销售金额254400元;假冒茅台60周年庆典10件,销售金额12960元;茅台世博会专供酒2件,销售金额2592元。销售金额共计918352元。
2012年4月28日,丁某在广东东莞市被抓获。2012年4月30日,丁某被达拉特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日被逮捕。
“微文化”蔓延进行时
先解释一下什么是“微文化”,单从字面意义来讲,“微”代表微小、轻微等意思,预示着短小精悍、以小见大的内在寓意。
代表着从一些细小的事情、简短的言语、微不足道的行为入手,可以起到聚沙成塔、水滴石穿的作用。“通过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行为,不经意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可以说这是一个微温暖工程。”因此,“微文化”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行为,而是将一些符合当下现状的、人们内心追求的新的价值观、人生观融入到文化这个概念当中,将“微”灌输到人们的思维里、习惯中。酒水行业作为接近消费者日常生活、交际的行业之一,对于渗透力越来越强大的“微文化”需要加强重视,包括生产、营销、消费等各个环节,都要了解并运用好“微博”、“微信”、“飞信”、“微支付”、“微电影”、“微表情”等具有微文化精神的信息传播媒介。
随着微文化的蔓延,以微博为代表的微潮流纷至沓来:微博每天记录着上亿用户的生活点滴;微信为用户提供着即时通讯服务;微支付为消费者的小额资金支付提供了方便;微电影将现实生活中的小细节用简短影片的形式呈献给受众;“微表情”将简单而丰富的表情信息传达给了他人;微公益为需要帮助的人搭建了寻求援助的桥梁。微文化用简单、碎片化的信息将人们的需求放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意识,对于酒水行业而言,微文化的影响力正在悄悄蔓延,而非突发事件般让人手足无措,这样的影响和改变才是深刻和持久的。
酒水行业作为接近消费者日常生活、交际的行业之一,对于渗透力越来越强大的“微文化”需要加强重视,包括生产、营销、消费等各个环节,都要了解并运用好“ 微博”、“ 微信”、“飞信”、“微支付”、“微电影”、“微表情”等具有微文化精神的信息传播媒介。
深度考量酒水市场“微文化营销”
微博:现在人们可以通过微博了解大事小情、热门话题、主流思想,甚至是一个行业的动态。微博的受众除了普通用户之外,还有很多的热门关键用户。一是以娱乐明星、文化名人为主的名人等,通过开设微博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与粉丝和大众进行互动交流;二是媒体从业者或媒体的官方微博,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等各类媒体几乎都开设了自己的官方微博;三是政府机关也有微博,比如公安、交警等部门,纷纷通过微博的形式来向大众宣传和发布各种信息,将政府工作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酒水——微博:酒水和微博有何关联?可能对于四十岁以上的酒水行业人员来讲,网络接触时间较短,认识程度还不够深刻,对微博的了解就更少了。但是对于年轻的经销商或消费者,网络营销、微博营销已经非常普遍。笔者做了如下调研,在微博搜索中输入“酒”字进行关键字搜索,不论是相关内容还是用户,信息量都非常大,且更新很快。
微支付:微支付作为一种在互联网上的小额资金支付方式,受到了很多消费者的欢迎。目前微支付在音乐、电影、游戏、视频、软件等电子产品的下载方面用途较广,在其他行业的用途还没有普遍应用起来。但是不可否认,微支付本身具有效率高、费用低、安全性高、实用方便等特点,甚至足不出户,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就可以完成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的进行。虽然当下酒水产品的电子营销工作还有待发展,但是网络营销趋势正大行其道,微支付作为以第三方支付商为中介的交易方式如果能够得以完善,将会对酒水的异地营销、网上交易都有很多益处。
酒水——微支付:微支付的整个支付链中,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银行业买卖双方提供了公正平等的金融服务。酒水行业本身的区域差异较大,以全国性知名品牌为代表的中高端产品虽然在全国范围内市场的开拓性增强了,但是依然受到地域、香型、度数、消费者忠诚度等方面的影响。因此,能够有利于弱化这些限制的有效途径都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酒水行业亟待提升自己,以迎合现实需求。
微电影:微电影摆脱了冗长的故事情节和商业炒作,一般情况下,微电影都围绕一个简单的主题展开,一般围绕公益宣传、情感主题、社会问题等方面展开,甚至有些单位和企业也运用微电影做企业宣传,摆脱了传统的口号式的宣传内容,将企业的核心思想和宣传主旨融入或轻松愉快、或意义深刻的电影主题,符合当下消费者的口味。这方面,景芝就已经操作过,并且在山东糖酒会期间备受关注。微电影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下载观看,作为新媒体具备更为长效的优势,而且在各大主流社区网站疯狂转播,有忠实的粉丝群,如果能够将微电影宣传运用得当,白酒行业品牌的宣传会事半而功倍。
酒水——微电影:从事酒水行业的人都知道,当下年轻消费群体是经销商们比较关注的群体,他们年轻有朝气但是对白酒似乎热情度不高,很难把握。而微电影作为有故事情节的短片,本身具有“微时间”、“微制作”、“微投资”等特点,非常吸引年轻群体的关注。因此如果酒水营销也将自己的品牌和产品宣传植入微电影,相比传统宣传渠道更能吸引年轻消费群体的关注,并且也拉动提升了自身品牌的时尚感,也带动了品牌力的提升。
微表情:百度上是这样解释微表情的,“微表情是一种人类在试图隐藏某种情感时无意识做出的、短暂的面部表情。微表情通常会在人们经历得失、情势危急的时候出现。跟普通的面部表情不同的是,微表情很少能够装出来。微表情能够完全反映出人类共有的厌恶、愤怒、恐惧、悲伤、幸福、惊讶以及轻蔑这七种情绪特征。微表情能在1/25 秒内一闪而过。”当面部表情的变化也能体现微文化的时候,这说明信息时代的张力已经无孔不入了。酒水行业作为传统行业存在时间已非常长,经销商在日常的营销工作中总结出了很多的营销理念,与人相处的经验中其实也包含了很多微表情的东西。
酒水——微表情:酒水行业需要微表情,一方面,很多酒水品牌是以营销带动品牌力提升的,而营销工作更多的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微表情将一次简单的握手、一个微笑、一个小动作都细致地分析表达出来,更容易理解和把握对方透露出的真实想法,这有益于经销商在客户拜访中洞察对方内心,赢得主动权。另一方面,各行业本身就具有“微表情”,当下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各行业间的关联性越来越强,随着业外资本对酒水行业的关注度日益提升,酒水行业的从业者需要时刻关注其他行业的“微表情”。
微公益:当前知名人士都热衷于做公益事业,一方面表示他们一心向善,另一方面也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形象。不仅是个人,甚至是企事业团体也在积极加入到公益事业中。笔者身边不少的经销商朋友也都是热衷公益事业的友善人士,积极为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尽心尽力。而微公益与公益相比,重点在一个“微”字上,表明了公益事业正在向平民化、大众化转变。经常关注微博的朋友可以发现,很多微博用户都积极转发很多公益活动、社会求助、公益宣传等内容的微博,将人们从社会人际关系日益紧张的现实中拉出来,让大家更愿意做些举手之劳的事情。
酒水——微公益:微博上有很多企业做公益事业的例子,并且都是从细微入手,更贴近消费者的生活。白酒企业一般都是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如果能够通过微博等媒体将自己的公益心和利他心表现得当,那么不仅有利于自身品牌力的提升,更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酒水企业和个人都应当有做公益的意识和行动,将做公益像做宣传、做营销一样成为企业普遍的行为。
后记:
为何微文化能够引发这么多的关注度呢?微文化又将如何影响酒水行业呢?笔者通过调研分析,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其一,企业的官方微博和行业从业者的个人微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沟通的力度,互动交流更方便和频繁;其二,各微文化载体将酒水品牌深入消费者生活,增加了品牌认知,也使得信息更有效的传达和传播;其三,微文化的战役才刚刚打响,微文化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更为开阔的空间,让大家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获取信息,让信息覆盖的范围和形式都更加多元化,有利于酒水行业的全方位发展。
来源:糖烟酒周刊
2012年8月7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以丁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依法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丁某出售假名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