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喝完酒后都喜欢把酒瓶子攒起来,然后卖给回收站。但实际上,这些空酒瓶子给造假者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伪装。昨日,南京市中院公布的一起“真瓶装劣酒”案告诉人们:很多人眼中“废品一件”的空酒瓶,却是制假者企图蒙混过关的“秘密武器”。
2012年3月左右,陈某、潘某夫妇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建南社区一废弃厂房内,采用低档白酒灌装的手段,炮制了数千瓶假酒,而他们的目标,都瞄准了国内一些知名白酒品牌,如五粮液等。随后,陈某将自己制造的假酒以低于市场价很多的价格销售给了同为老乡的李某、涂某。李某和涂某明知购买的白酒是假的,仍分别购买了54460元和59060元的假酒。被消费者举报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抓获了这四人,并在陈某夫妇的制假窝点当场查获剩余假酒,经鉴定,两人经营数额为13343元。
近日,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潘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涂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