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1月份,茅台因为两则新闻成为了街头巷议的热门话题。1月11日,胡润奢侈品榜公布,茅台两项榜单入围,品牌价值高达120亿美金,奢侈品的头衔呼之欲出;紧接着在国内某地方有人向人大会议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潜台词是“茅台”已成奢侈品,不宜作为消费对象。
两则新闻在网络引发对茅台的口诛笔伐,让这个民族品牌精品成为腐败代名词,被众人抬上了反腐祭台。内在的逻辑混乱和对民族品牌精品的潜在伤害,并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被社会中日益扩大的仇富仇官心态所掩盖。但是,在当下的中国,是否值得为此牺牲掉一个上百年来世界知名度*高的民族品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市场经济从无到有,商业社会有了空前繁荣。然而,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仍然存在着一些制约市场化的因素。商业社会的不完整性,策划了这场源于*为落后的“商品善恶论”下的献祭。众所周知,商品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商品是要由消费者来购买的,而万千消费者是万千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人是有分辨真善美与假丑恶的基本诉求的。腐败的不是产品,而是人心。
作为上了“黑榜”的茅台,做错了什么?酿造了好酒有错?为了保证质量严格控制产量有错?严格按照有机标准不添加任何香气、香味物质有错?茅台对于品质的苛求似乎无人愿意了解。作为企业,尽职尽责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之后,通过完全市场化的销售,并没有什么值得讨伐的。而乐于给民族品牌精品贴上标签的人们,扪心自问,真有那么足的底气吗?
只要三公消费开销始终保持高位,高消费就有大量的消费对象。不从源头上进行有效的遏制,而是采取缘木求鱼式的限制其中一个消费对象,这才是*无效率可言、*像作秀的表演。而在这场闹剧中,准备搭上的是文化附加值*高、*能代表中国千百年酿酒文化史的茅台。
我们无法想象,如果把这样一个民族品牌拿来献祭之后,其他所谓世界名酒会如何欢笑?我们根本无法面对子孙后代的追问。
来源:广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