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酒类市场,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从而推动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从2013年 1 月 1 日起我县开始实行酒类批发企业经营品种备案登记制度,凡从事酒类批发的经销商如果要代理或经销某一种酒类商品,必须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酒类批发许可证后60日内,向县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没有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酒类经销商,一律不准在张北境内销售所代理的酒类商品。截止目前,全县22家酒类批发企业备案的白酒有68种、啤酒5种、红酒2种。
在办理备案登记时,酒类经销商需要提交:《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所经营或代理的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酒类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厂家的公章,酒类经销商与厂家或上一级批发企业签定的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县商务局在收到酒类经销商递交的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考察无误的,报主管县长审批后通知酒类经销商上市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