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三公消费”和“限酒令”
2012年伊始,白酒公务消费中的负面作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学者、经济学家、社会媒体普遍表达了否定的态度。当年3月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林嘉騋提交提案称,“茅台酒10年来价格涨了10倍,背后推手就是公款吃喝!” 一时间,“三公消费”与茅台画上了等号,虽然接着,贵州省副省长慕德贵称,“三公消费”一定要控制住,但“三公消费”不是茅台的错。”茅台等价格居高的高端酒已经成为“三公消费”的具体体现之一。
在国务院3月26日召开的第五次廉政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特别提到“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茅台集团也宣布,茅台专供、特供酒已经停产召回,市面流通的都是假冒产品。受限制“三公消费”的影响,特供标签也已经取消。
限制“三公消费”,以及党的“十八大”之后,新的领导集体集中颁布的一系列治理腐败、政务新风、军队禁酒令,从源头上给高端酒消费降温,一线名酒涨价的势头在得到了初步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退出政府渠道。政治、政策对全年的白酒消费格局影响深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