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以来,马鞍山人吕某从外地购买来五粮液、洋河蓝色经典、古井贡酒等高档酒酒瓶、瓶盖、包装盒、商标、纸箱及假酒制造设备,在马鞍山市霍里镇一村庄租借了一处仓库作为制售假酒窝点。
后又雇来崔某、邰某、刘某、崔某某四人为其打工,制假售价案值16万余元。近日,吕某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四打工人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千元。
2012年3月以来,马鞍山人吕某从外地购买来五粮液、洋河蓝色经典、古井贡酒等高档酒酒瓶、瓶盖、包装盒、商标、纸箱及假酒制造设备,在马鞍山市霍里镇一村庄租借了一处仓库作为制售假酒窝点。
后又雇来崔某、邰某、刘某、崔某某四人为其打工,制假售价案值16万余元。近日,吕某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四打工人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