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通渭县域酒类市场名酒品牌繁多、鱼目混珠,个别经营户有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的行为,通渭县工商局高度重视,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结合食品安全检查,自去年7月开始至今年3月初,先后3次和名酒厂家联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据悉,该县工商局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法,共检查大型酒类经销部(门店、超市)52家次。立查案件8件,查出防伪标志不符、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各类假酒11种,其中五粮液酒91瓶、茅台酒11瓶、剑南春酒16瓶、国窑“1573”酒6瓶、泸州老窖特曲酒53瓶、五粮醇酒10瓶、泸州老窖头曲酒6瓶、五粮春酒14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