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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销售假冒青岛啤酒 判刑1年罚款4万
编辑:小雪  发布:2013/3/15 9:18:57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换上瓶盖和商标,一瓶普通啤酒很快就变成了青岛啤酒。今年1月份,烟台福山老板刘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据了解,福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曾查扣刘某4万多瓶假冒青岛啤酒,涉案价值近10万元。

  2012年6月份,福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后调查发现,当地一家店铺内有数十箱假冒的青岛啤酒,该商家在永福园路附近还有一个存放啤酒的仓库。6月12日,一路民警朝着店铺里奔去,抓捕涉案嫌疑人,另一路民警打开仓库门,对仓库进行检查。该店店主刘某被当场抓获。经清点,仓库内共有假冒青岛啤酒41037瓶,这些未销售的酒被福山警方查扣,货值近10万元。6月13日,刘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福山警方刑拘。

  据刘某供述,他从邹平啤酒厂、乳山啤酒厂订购无标签的啤酒,买回来将原瓶盖启下来,再压上假的青岛瓶酒酒盖,贴上青岛啤酒的商标,一瓶假冒的青岛啤酒就造好了。

  “一贴、一启、一压、三个步骤,没几下,一瓶‘名牌酒’就造好了,成本才1块多。”办案民警说。

  2013年1月份,刘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福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经检验,他销售的假冒啤酒对人身体无伤害,所以法院从轻判决。

  作者:haicent.com来源:中国国际啤酒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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