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3月26日讯近日,记者在山东省莘县雁宾酒厂门口的雁宾酒水专营店看到,出自雁宾酒厂的“内供酒”,销售火爆。
根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11〕182号)的有关要求,酒类等日用商品不得冠以“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进行生产销售。为了遏制在商品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在2011年9-10月,工商、工信、商务、质检等四部委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专项行动。然而,在此背景下,莘县的“内供酒”却为何依然泛滥,市场销售火爆呢?
顶风违规 热衷“特供、内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特供 二字说明这里头隐藏了一种特权,于是消费者的心理产生了变化,认为这才是更真的东西和更好的东西,这就让消费者放大了它原本的价值,容易激发消费者的显赫心理和购买欲。”
中国市场营销协会的有关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你觉得什么东西*贵啊?无价的东西*贵啊!内部特供的酒一拿出来,它就成了身份的一种展示。一说专供,在民间就形成很大的一种感召力,厂家正是利用这个心理忽悠消费者的。”
一位了解山东省莘县雁宾酒厂的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内部特供酒用得并非全部是原浆酒,一瓶这样的酒生产成本仅有几元,而市场售价是成本价的数倍甚至10多倍,是真正的质低价高的产品。
据悉,莘县雁宾酒厂位于山东省莘县,是山东知名的白酒企业,产品知名度很高,市场辐射能力也很强。
“内供酒”违规
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商品对于所有的消费者应该是一个公平的、平等的概念,莘县雁宾酒厂无视法律法规大肆制造“特供酒、内供酒”,是否是对市场规则的破坏?
“在‘特供’面前,消费者实际上处在一个很被动的位置上。”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的李教授告诉记者,“如果从渊源上来看,确实,我们这个民族历史上有贡品、特供这种渊源,这家酒厂所利用的这种文化传承其实是很不好的一种东西,比如说它想打上一种特权的标签,这件事本身是违规的,商品环节如果你打上权力或特权的这样一个印章,实际上在市场经营上不符合市场经营的规则。”
对于“内供酒”现象,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第一,这个渠道本身从市场角度来说是不公平的,第二个问题是这家酒厂利用了这样一个名号来推销它的商品,这个所谓的“内供酒”的产品品质也并不一定是真正的质量好的产品。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再次下发《关于持续做好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含有“特供”、“专供”等标识的日常监管工作。
山东省莘县”内供“酒主管部门为何对市场上泛滥的“内供酒”视而不见呢?希望其主管部门给群众一个合理解释。对此,本网将继续予以深度报道。
来源:中国山东网聊城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