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28日,凤冈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执法人员与贵州茅台集团有限公司的两名打假人员一起展开了一次茅台酒的专项打假行动。有效保护了“茅台”专用商标,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月27日,执法人员与打假人员一起对凤冈县城的各超市、名烟名酒店、副食经营店所有销售的茅台系列产品进行检查鉴定。通过检查,查获6户销售了假冒茅台酒,38°、43°、53°三种酒精度的都有。查出假冒茅台酒15瓶,内供酒2件(24瓶)。3月28日上午,根据清查摸底和举报信息,执法人员和打假人员对一批发门市部进行突击检查。该门市部仅有10平方米,但紧连门市又套有10平方米的库存间,门市部及库存间摆放的全是酒产品。库存间有一楼口,执法人员正是通过这一楼口上到该店二楼,发现了大量的内供酒、军区专供酒、国务院机关事务局专用酒、散茅台及两件贵州茅台酒,经打假人员认定,这些酒和门市的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都是假的。
据悉,两天内共查扣内供酒195瓶、茅台内部酒108瓶、八十周年建军酒29瓶、散茅台24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12瓶、军区专供酒68瓶、假冒贵州茅台酒39瓶、茅台王子酒34瓶、茅台迎宾酒4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稿件来源: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作者:县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