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胡战全 陈瑷 记者程伯全 发自四川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仪陇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散装白酒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获不合格白酒400斤,并分别对销售不合格白酒的3家经营户作出行政处罚。
此次被查获的400斤白酒存在“固形物”超标或“总酸(以乙酸计)”不合格的问题,对身体有一定危害。当执法人员再次对上述三家经营户进行检查,发现三家经营户在样品检验期间,已将该批白酒全部销售。仪陇县工商局立即依法对上述三家销售不合格白酒的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查。在调查清楚事实后,仪陇县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三位当事人分别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98元,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9元,罚款1401元;没收违法所得271.4元,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糖酒产业网-食品安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