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集团19日在北京高调宣布,推出一款奢华白酒,每瓶定价超过33万元。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不少人指责白酒厂家推出奢华白酒是在为公款吃喝推波助澜,该打“板子”。
炒作也好,炫耀也好,应该说,“天价酒”炫耀上市是一次企业行为。而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焦点并非这款酒好在哪里,而在于到底给谁喝。假如哪位富豪犯傻,买一瓶自斟自饮喝了下去,人们*多“嫉妒羡慕恨”,拿他没辙,不会去更多指责他;而如果富豪拿来与有权者共饮,或者直接买了送给有权者独饮,以换取更大利益,又或公款买来用于公款吃喝,那自然要受到千夫指。如此看来,天价酒本身并没有错,正如送礼送钻石、送豪车,与钻石豪车有啥关系?贵州茅台酒厂一位老兄曾反问记者:“公款不喝茅台,该喝什么酒?”显然,他的意思是,只要公款吃喝现象存在,就有可能喝酒,都拣好的酒喝,那种酒就会价格上扬,不让喝茅台,同样会把其他牌子的白酒价格喝上去。白酒厂家为市场计,自然要生产吸引“公款消费”眼球的品种,那是酒厂自己的事情;管住公款吃喝的嘴,管住有权者乱伸的手,那是政府的事,管不好乱吃的嘴,“天价酒”上了公款餐桌,“板子”该打谁,不言而喻。
知名品牌战略专家、未来营销咨询集团董事长李志起评价说,定价如此之高,似乎更多是为了迎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很可能会影响其市场推广。“迎合中国市场的需求”的潜台词,人们是可以读出来的。那么,这种“需求”就没有办法抑制吗?*近广东省提出“六个不准”值得借鉴:一是省内举办的会议、论坛、检查、评比等活动,一律不准安排宴请;二是驻在同一城(镇)的单位和部门之间,一律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三是上级单位接待下级单位办事人员,或下级单位接待上级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在内部食堂或定点接待场所以外安排用餐;四是到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公务活动,一律不准接受宴请;五是参加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期间,一律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六是公务人员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直至纪律处分,并由相关人员承担或支付相应费用。虽说这样的规定尚不是彻底意义上的改革,但果能严格实施,将大大减少“三公”开支,诸如33万元一瓶的白酒也就少了点市场,让市场去对“天价酒”说“不”岂不更好?
文章来源: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