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侵权案一直是省内侵权案件比较多发的领域。每年春节临近,到了白酒的销售旺季,就有人趁机制假、售假。1月22日,长治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在城区小南关村华东车队车库内隐藏着一制假售假窝点,有“汾酒”“五粮液”等名酒520箱。
同样在今年1月份,有群众举报阳泉市义东沟村一处民房里放着大量假酒。阳泉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接到举报后,经过一周的摸排和蹲守,发现该民房是一个存放假酒的窝点。涉案人杜亚仁、杨敏等2人涉嫌销售侵犯“汾酒”等酒类商标,现场查扣汾酒、茅台、五粮液等名酒500余箱,价值24万元。
有的商贩销售假酒,而有的商贩则在酒瓶上做起了文章。2012年11月,河北邯郸的王某将仿冒的“青花酒瓶”拿到汾阳境内销售。在汾阳市杏花村镇永安村卸货过程中,被办案人员发现。共查获仿冒“青花酒瓶”11480个。涉及到的非法经营额为28464元,好在这些酒瓶没有流向市场,否则会对汾酒品牌造成恶劣影响。
山西省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青花酒瓶”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第3223149号商标,当事人王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经营仿冒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青花酒瓶,涉嫌构成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数据显示,目前我省注册商标50052件,其中拥有中华老字号企业27家、中国驰名商标67件、山西著名商标999件,山西省名牌产品440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1件。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各类品牌产品共有1500余种,涉及农产品加工、食品工业等20多个行业。
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法分子企图通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来获取利润,2013年4月,省工商局公布的5件典型案例,均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