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贴标签,二更换酒瓶盖,三包金头,四换外包装”,经过这四道工序,一瓶普通啤酒便成功“换装”,摇身一变就成驰名的“青岛2000”出厂了。
9月15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口龙华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摧毁一个特大制假售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缴获假冒青岛啤酒4000余箱,涉案金额近200万元。
据介绍,该制假售假黑窝点所使用的“三无啤酒”是通过物流从福建福州以集装箱的形式运送至海口。在给这些“三无啤酒”换成青岛啤酒商标后,分销至海口及海口周边部分市县一些小卖部。自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期间,该窝点每月销售假冒“青岛2000”啤酒数量约为2个集装箱,3.5万余瓶。
群众举报牵出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2013年5月初,海口龙华警方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在海口市城西镇苍西村一栋自建楼房的住户长期闭门不出,但楼房内经常传出敲打声,边上停放的一辆面包车每天出入频繁,情况非常可疑。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警大队调查发现,该楼房内隐藏着一个制售假冒“青岛2000”的黑窝点。为了进一步摸清黑窝点的情况,警方在该楼房附近进行了24小时不间断的跟踪守候。
据办案民警童严介绍,经过两个月的摸排蹲守,7月4日,龙华警方集中优势警力,一举端掉了该窝点,当场抓获胡某华等8名嫌疑人,现场查获三无啤酒和贴有“青岛2000”商标的三无啤酒共1700余箱,青岛啤酒商标、瓶盖、包装箱、压瓶盖器、胶带及其他涉案物品一大批,运货面包车一部。
“当我们进入抓捕时,他们正在出租屋内进行制假行为。”童严介绍说,经审,犯罪嫌疑人胡某华等8名犯罪嫌疑人对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中,江西籍胡某华、胡某光、周某文、游某锋等4人已被海口龙华检察院批捕,胡某燕等4人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7月5日,根据线索,海口龙华警方又在海口秀英港口集装箱码头查获2只集装箱,集装箱内有三无啤酒2940箱。
“偷梁换柱”专业制售假青岛啤酒
9月15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与警方一起来到制售假冒“青岛2000”啤酒的窝点。走进大门后,记者发现楼房一楼的客厅内满地堆放着上百箱啤酒,有三米多高,客厅被堵了个水泄不通。
记者在现场发现,客厅内堆放的啤酒全都没有标签,瓶盖也没有标明产品种类,纸箱也十分破旧,看得出来是回收废旧纸箱。这堆“三无啤酒”整齐划一地码放在客厅内,瓶身刻有“青岛啤酒”字样的浮雕。
在一楼的偏门房间里,记者发现了已加工完毕的“贴牌”青岛啤酒,这些“贴牌”啤酒与正牌“青岛2000”啤酒无异,俨然可以以假乱真。其统一采用青岛啤酒600ml绿色玻璃瓶装,瓶盖也进行了更换,包上了铝制标签。瓶身则被换上“青岛2000”啤酒的标签。
据警方介绍,该窝点内藏有大批三无啤酒、青岛啤酒的商标,以及瓶盖、包装箱、压瓶盖器、胶带等涉案物品。客厅存放的三无啤酒来自福建福州,经物流运抵海口,之后嫌疑人使用从广州买来的“青岛2000”标签及瓶盖,以及从回收站收购来的纸箱,制造出大量假冒的“贴牌”青岛啤酒。
“啤酒、标签、瓶盖、包装箱等工具都是江西籍老板张某提供的。每次,张某会用车将三无啤酒运到‘加工点’。之后,他们几个人便开始对啤酒进行‘换装’。一般,一瓶三无啤酒摇身一变成为“青岛2000”,需要经过4道工序:换瓶盖、贴标签、包金头、换包装箱,这4道工序不分先后。一般情况下,男的负责换瓶盖、搬货,女的贴标签。一天下来,可以贴二三十箱冒牌啤酒。”据犯罪嫌疑人胡某光介绍说。
胡某光称,平时进货、送货都是张某负责,因为地形不熟,他一般只负责送海口城西镇大漾村等几个比较熟的小卖店。跟得多了,他大概知道了张某卖出一箱(12瓶)“青岛2000”的价格,一般在28到30元,买10箱还送一箱。另外,换好标签和瓶盖的酒,多数是往海口及周边市县的小卖部进行销售。
据警方调查,根据物流记录显示,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期间,共有38只集装箱运往海口。每只集装箱内装有1470箱共17640瓶啤酒。该加工点每月销售的假冒青岛2000啤酒约为2只集装箱。即,每个月约有3.5万瓶假冒的青岛2000流入市场。这些假冒青岛啤酒全部被分销到海口及海口周边部分市县的小卖部及农村地区。
社会形成合力遏制制假售假新趋势
根据海口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近年来,制假售假情况有所恶化,并出现了新的特点。小批量生产、技术含量低的产品以个人或家庭制假售假为主,假冒形式以冒充为主,售假渠道多样化,假货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小商品批发市场。
“自然人与法人制假售假并重是当前制假售假的突出特征。即需要大批量集中生产和销售、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以法人制假售假为主,而小批量生产、技术含量低的产品以自然人制假售假为主。尤其是后者,其因隐蔽性强,很难彻底查处。”海口市公安局宣教科科长张振汉表示。
张振汉介绍说,在商业活动中,冒充是*直接、*原始的假冒形式,其侵权程度*高。售假也呈现新特点,首先制假者与售假者勾结越来越紧密,制假者不但送货上门,而且采用先供货后收款的赊销方式,或保证补偿售假者被查处的损失,使售假者无成本或低成本地售假。其次在集贸市场内采取场内议价、场外提货方式,在一些重要的假冒商品集散地、集贸市场周围都有储存假冒商品的秘密仓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假冒商品已开始在网上销售。
从海口警方近年来查处的食品制假售假窝点显示,绝大部分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乡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往往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城乡结合部成为制假售假窝点较为集中的区域。在城乡结合部,租房者与制假者沆瀣一气,给打假带来很大难度,制假售假现象虽禁不止。
“因此,目前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制假售假花样翻新,欺诈技巧复杂多变,假货鱼目混珠致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加复杂的情况下,打假刻不容缓。这就要求,不断要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执法司法力度,更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遏制制假售假行为。”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表示。
童伟华表示,首先,应当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打击假冒伪劣法律法规的操作性。从修改、统一法规入手,降低刑事定罪的门槛,逐步完善打假立法。其次,理顺执法体制,整合执法资源,建立以地方政府统一协调,部门依法参与的打假机制。从长期考虑,应成立一个专司打击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的警察队伍。
“在新形势之下,打击制假售假的声势应当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制假售假重点区域传播”童伟华称,以拓宽投诉举报的渠道,增强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的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在全省各乡镇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下乡宣传咨询活动,把打击制假售假的声势传播到各个角落。
案意点击
目前,制假售假活动区域化逐渐形成。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片区、三无门店等成为制假售假高发区域。城乡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往往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城乡结合部成为制假售假窝点较为集中的区域。这些区域往往处于监管的盲区,再加上其造假能力强,销假速度快,仿真程度高,窝点分散,行动隐蔽,单线联系,具有很大保密性、欺骗性,为查处工作带来难度。因此,应当始终保持对制假售假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健全打假长效机制,*终杜绝制假售假违法活动。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