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庆华 邱德生)为规范酒类经营行为,维护酒类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苏州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与有关食品监管机构联合发布苏州酒类流通放心消费测评体系方案。
据苏州酒类流通行业协会会长范继军介绍,近年来,酒类市场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劣质酒、假冒酒、不规范包装酒进入流通环节;部分流通企业采取暗扣、瓶盖返钱等促销手段。对这些现象,该协会等机构联合出台酒类流通放心消费测评体系方案。据悉,该方案已酝酿了两年,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对酒类流通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测评考核要求。
按照该测评方案的要求,江苏苏州市有关部门将对酒类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管:抽查酒类商品中是否含有非食用物质,是否存在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对进口原酒,重点核查出厂销售数量与进口原酒数量是否相符、出厂产品标签与进口原酒信息是否一致;重点抽查有无“傍名牌”现象;是否存在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苏州酒类放心消费测评方案还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将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等销售给不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同时,苏州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和该市酒类流通单位发出自律公约,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保证不制售假冒酒。该协会将建立酒类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积极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定期向社会公示违法企业名单。
来源:中国食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