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酒厂名优酒酿造技术改造工程研发中心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的 洋河酒厂名优酒酿造技术改造工程研发中心建筑安装工程 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
1.2 工程规模:研发中心主楼钢管 — 钢混凝土框架结构,副楼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部分主楼20层,高度约89.4m,副楼5层,高度约23.8米,建筑面积约89764.52平方米,投资约2.5亿
1.3 工期要求: 520日历天(主体应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封顶)
1.4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 创优目标:创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按工程月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月末向发包人上报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价款(如当月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有权在该月应支付工程价款基础上减少支付工程款的5% ~ 25% ,如次月进度达到原进度计划,可在当次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经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计结束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时间为准)。
1.7 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
c=a × k 。 其中: a 为所有低于*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高报价和一个*低报价), k 值为 95% ,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 c 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c 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8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 拟选派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已完工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其中钢管混凝土框架结构或型钢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4.4 其他条件:
4.4.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4.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4.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3年1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4.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或宿迁市洋河新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4.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报名要求:本工程接受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2 日前( 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至宿迁市洋河新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市民广场西侧,经十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进行现场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 招标文件发售:
5.2.1 发售时间: 2013 年 10 月 9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 ;
5.2.2 发售方式及费用: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宿迁市洋河新城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洋河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一楼(市民广场西侧,经十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中大街118号
联系人:姚浩、陆华云
电话:0527-84939312、0527-84939052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姜楠 传真:0527-81260900
电话:0527- 81260900
邮编:22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