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至少2000平方米的厂房在新都龙桥镇清桥村建成3年,却没人知道紧闭的大门内,在源源不断地制造假红酒。仅案发当日,公安机关就查获假冒长城、华夏系列葡萄酒2000余件,价值100余万元,并挡获正参与生产的5名小工。近日,新都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酒厂的两名经营者梁某、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2年5月,通过侦查和群众举报,警方*终确认这家酒厂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暗地里制售假红酒的窝点。该酒厂采用酒精、亚硫酸、自来水、葡萄汁等原材料大肆勾兑、只需数秒就可以制造出伪劣葡萄酒。
办案检察官介绍,以长城某干红葡萄酒为例,市场上零售价为380元一瓶,而该酒厂制造假冒的该款葡萄酒售价仅为12至16元一瓶;成本价格仅为1至2元。这些假酒主要销往成都、绵阳、德阳、乐山、泸州以及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市。不少来自华丰、西南、府河食品城的批发商都“青睐”他们的产品。成检宣 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