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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海关提醒节假日带酒过关勿超量
编辑:华华  发布:2013/12/29 11:35:21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苏镁怡

  由于近期节假日较集中,深圳各口岸查获违规携带酒类饮品的旅客有所增加。记者今天从深圳罗湖海关获悉,12月份以来,该海关已查获旅客违规携带酒入境的情事就有近1800宗,查获酒共计6000多瓶。

  仅在*近的平安夜和圣诞节两天时间,罗湖海关就查获149名旅客违规携带酒类饮品入境,查获红酒和洋酒等560多瓶。这些当事人过关时并未向海关申报,被海关关员截获,当中包括一般旅客超量携带的,也有部分是“水客”携运进境的。其中,旅客黄某单人用拖车拉了10瓶红酒入境,每瓶都是3升装大的,严重超出了海关对于个人携带酒类进出境的规定限量。

  根据《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的规定,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可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进境;其他旅客可免税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进境。

  据罗湖海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旅客携带红酒进境,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并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经海关核准后可征税放行。红酒被归类为葡萄酒,税率为50 %,海关可以根据进境物品所有人向海关提供的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购物发票或收据,依法确定其完税价格。因此,旅客需尽量保留相关购物凭证,以供海关检查时作为参照。

  而旅客携带超量、不属自用或贸易特征明显的红酒进出境,须按照进出口货物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对于“蚂蚁搬家”式的走私红酒入境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香港自2008 年2月27日起取消了红酒税,成为世界第一个含酒精类饮品的免税自由贸易区。当前,香港和内地的葡萄酒价格存在约50 %的价格差异,旅客从香港违规带进红酒的不在少数。罗湖海关为此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特别是节假日进出境,要自觉遵守海关相关规定,主动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税物品。

  法制网深圳12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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