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低包间费”和“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多年来一直备受争议,不仅消费者之间看法不一,就连两个行业协会之间也是大打口水仗。近日有媒体报道,*高人民法院日前在回复某媒体采访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餐饮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回复”一出,再次引发人们热议。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和10位餐厅经营者,发现不少市民对这一“回复”并不买账,而饭店经营者更是不认同,认为“不客观”。
*高法:
餐饮业禁带酒水设*低消费属霸王条款
据中国消费者报消息,*高人民法院于2月12日回复该报采访时表示,餐饮业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虽不适用于《*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但对于违反《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霸王条款”无效。
对于餐饮企业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能否向法院申请撤销?*高法在答复中国消费者报的采访函中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回复’为消费者撑了腰”
受访者:李先生 51岁 企业职工
我觉得饭店设*低包间费和禁止自带酒水就属于霸王条款,尤其是*低消费,让你不得不点贵菜,好凑足这些钱,有强制消费的意思。所以很多人不敢进高档酒店,就是怕*低消费。
可*低消费、禁带酒水对不对这事争了这么多年,也没有个*终说法,一些饭店仍然执行,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也没办法。这回*高法的回复终于给了一个答案,也给消费者撑了腰。
“好是好,就是不现实,谁会去起诉”
受访者:王女士 40岁 教师
*高人民法院的回复应该是站在消费者一边的,好是好,就是有些不现实。有谁会为一顿饭不让带酒水了而去法院起诉的呢?所以说如果违法,就应该由有关部门取消,而不能由消费者个体一个一个来起诉。
“是否禁带酒水应该让市场说了算”
受访者:贾先生 43岁 自由职业者
我倒是认为饭店是不是让自带酒水和设不设*低消费这事儿,应该由市场说了算。
餐饮业的禁带酒水和*低消费条款,一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论了这么多年,*终谁也没能说服谁。可中央反浪费和限制三公消费之后,你再来看看,酒店的包间*低消费几乎全部消失,包括高档酒楼和五星级饭店,全部取消了*低消费,自带酒水只要不是瓶装啤酒也基本都放开了。
可见,市场的事儿还是应该由市场说了算,“有关部门”就别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了。
“霸王行业太多,别总拿餐饮业说事儿”
受访者:夏先生 33岁 企业员工
餐饮业禁带酒水和设*低消费都是老皇历的事儿了,现在基本没有了。尤其是公款消费被限后,各家饭店都降低了门槛,*怕你不来呢,还哪管你带不带酒,更别说*低消费了。
相比之下,其他一些行业的霸王条款更应该被关注,更应该被叫停。比如前段时间反应强烈的手机流量包月,月底用不完自动清零,我自己买的流量你凭什么清零?这难道不是霸王条款?怎么没有出来管的和解释的?所以吧,我觉得应该拿垄断行业的一些霸王规定多开刀,餐饮业已经完全市场化了,而且经历了一步步发展,现在已经没必要总拿来说了。
“‘回复’能否算定论?”
受访者:李先生 餐厅经营者
虽然我们饭店一直允许自带酒水,也早取消了*低消费,但对事儿还是挺关注的。这个“回复”算是定论吗?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个回复并不了解客观现实。
如果你开间餐厅,我点盘花生米,自带一瓶老白干喝半天,喝多了还说我们服务不好,事后身体不舒服还说花生米中毒。如此,餐厅还不倒闭呀?吃出问题来,是菜的事还是酒的事儿?难以界定。
“自带酒水是否也自带酒杯自己倒酒”
受访者:孙先生 餐厅经营者
我一直认为禁止自带酒水和设*低消费根本不算霸王条款,并不是因为我是开饭店的,所以就站在这一边,而是凡事要讲道理。
我不让带酒水就霸王了?那消费者自带的酒水是不是要饭店提供酒杯?由饭店服务员服务倒酒?消费者为此额外付钱了吗?白用就不霸王了吗?所以我觉得,一个行业总有一个行业的行规,没必要纠结于此。
虽然我们饭店对带酒水和包间都没有限制,但我认为那些禁带的饭店也没什么错。这就是双向选择,你不同意,就选择让带的饭店好了,就这么简单。
“ktv的*低消费和禁带酒水是否也霸王”
受访者:张先生 饭店经营者
现在哪还有饭店设*低消费了?更别说不让自带酒水了,*多有不让带啤酒的,那也是出于安全考虑。
我觉得“回复”说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那ktv呢?哪个让带酒水?哪个没有包间费或*低消费?是不是去唱歌的人可以自己拎一箱啤酒或矿泉水去?还有其他行业,如电信行业手机流量月底清零算不算霸王条款?银行收这费那费的算不算霸王条款?哪一个不是企业自己做出的规定?哪一个是跟消费者商量过的?所以我对该说法难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