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啤酒瓶装新酒的现象,在各大超市和商铺较为普遍。
不少品牌的啤酒瓶底部标识为2008年字样。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叶田
*近,市民莫先生在市区某超市买了一瓶啤酒,细心的莫先生发现,虽然啤酒的生产日期是2012年2月,可是啤酒瓶的生产日期却是2008年,也就是说,这个啤酒瓶已用了近4年时间。由于之前遇到过啤酒瓶爆炸的事情,对于啤酒瓶的超期“服役”,莫先生心存顾虑。
据国家相关规定,普通啤酒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但记者在江门市区调查发现,市面上在售的啤酒瓶大多“超期服役”,有的甚至已长达5年之久。
记者探访
旧啤酒瓶装新酒现象普遍
在会城冈州大道的一家超市,记者看到雪花、青岛、金威等品牌的啤酒摆满了货架。记者随手拿起一瓶啤酒,尽管啤酒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2月,但酒瓶明显很陈旧,瓶身上已经有多处划痕,且啤酒瓶底端的标识有“b2008”的字样,说明啤酒瓶是2008年生产的,超过了“建议两年”的使用年限。如果按照啤酒瓶的两年使用期来算,该酒瓶至少在2010年就该淘汰,至今已过期将近两年。
记者询问超市的工作人员是否知道啤酒瓶有生产日期,使用旧酒瓶会否产生危险时,超市的工作人员说,“啤酒瓶还有保质期啊!?经常看到有人回收酒瓶,酒瓶都是循环使用的,一直都是这样啊,应该没有什么危险。”
记者随机调查了7家商店和超市发现,全部都有“超龄”啤酒瓶的存在,有的品牌的啤酒瓶,生产日期甚至在2006年。
很多“超龄”的瓶子存在明显的磨损、老旧状况,即使是一些看上去比较新的瓶子,也同样存在超期“服役”的情况。
市民反应
不知道啤酒瓶有生产日期
“我平时买啤酒,一般就选择自己喜欢的牌子,很少看生产日期,更不用说啤酒瓶的保质期了。”正在超市选购啤酒的吴先生表示。
在超市探访时,记者还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谈到有关啤酒瓶的爆炸问题,大家都称有所闻或亲历过。不过多数市民表示,因为啤酒瓶是可以回收的,所以知道这些啤酒瓶会重复使用,但从未听说啤酒瓶上还标有瓶子的生产日期,平时购买只顾看啤酒的生产日期。
考虑到啤酒瓶的安全隐患,有市民表示,倾向于购买罐装啤酒。但多数人认为,夏天喝啤酒较多,还是更愿意买价格相对实惠的瓶装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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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也有“服役期限”
记者查阅了相关文件,其实早在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下称《标准》),对啤酒瓶的抗热、抗冲击等指标作了详细规定。《标准》将啤酒瓶分为通用型和一次性两种,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产品应在瓶底以上20mm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以表明是盛装啤酒的专用瓶。同时,应在该区内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和生产的年、季。瓶底支撑面上应有点状或条状滚花。该标准建议,“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这也就是啤酒瓶的“保质期”。
一次性使用的啤酒瓶应有明显特征,不允许回复使用。每件产品应在肩部醒目处打上“非回收”字样以示区别,防止与其他瓶子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