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中国交通】讯:自2011年醉驾入刑已一周年时间,这一年里,招远市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516起,醉驾总数39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39起,刑拘6人,取保候审32人,监视居住1人,移送检察机关31 起。虽然酒驾违法行为年均减少约50%,但这种危险驾驶行为仍然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和谐。
为全面遏制因酒后驾驶引发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迎接“亚沙会”的顺利召开,5月1日以来,招远交警大队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亚沙”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重处、宣整并举、规范程序三方面入手,全力以赴,全警动员,利用一周时间在辖区范围内迅速掀起整治“酒驾”违法行为新高潮。截至5月5日,大队共出动警力360余人次,警车180余辆次,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83起,其中,“酒驾”交通违法4起。
严查重处,形成严管态势。大队根据酒后驾车常发的时段性、区域性特点,不断提升打击酒后驾车的精度。一是细致研判,精确打击。大队提前组织民警对辖区酒吧、饭店、ktv等娱乐休闲餐饮场所聚集地进行排摸,先后排摸梳理出文三线大曹家段、大秦家镇转盘处、电业南岗等11个重点整治区域,在重点区域周边对应设立了11处重点整治卡点和交叉卡点,采取联勤作业、交替整治等措施,在酒后驾车易发的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醉酒驾车易发的22时至次日 2时,开展突击整治,切实做到对嫌疑车辆和嫌疑人员的必查、必测,做到“一个不漏过,一个不放过”,坚决杜绝出现“关系案”、“人情案”,不给违法者以任何可乘之机;二是实行全警参战,动静结合的勤务模式,增派2个机动巡逻组,负责重点区域的流动检查工作,发现预备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时制止消除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体现人性化执法服务理念;三是严格督导,建立机制。大队要求全体执勤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严格从快处罚,对未携带驾驶证的人员,扣留车辆,对其身份证信息进行登记;对有驾驶证的人员要在三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于依法扣留的驾驶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四是成立了由法制科科长带领法医等三名民警组成的酒精检测和拘留工作小组,使对酒后驾驶人酒精检测、拘留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宣整并举,营造宣传广度。为使广大驾驶人充分认识到“酒驾”危害性,大队着力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宣传氛围。一是坚守“五进”宣传阵地。大队积极深入辖区街道、居委、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开展“五进”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酒后禁驾宣传资料3000余份、光盘1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张贴宣传挂图100余张,有效提高群众对酒后驾车危害性的认识,并赢得市民对专项行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坚守服务“窗口”阵地。大队在车管所办证、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业务接待大厅和各中队业务窗口张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等温馨提示牌或海报,充分利用滚动视频播放近期酒后驾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让群众从源头上筑牢酒后驾驶的思想堤坝。三是坚守媒体播报阵地。大队邀请招远电视台、《今日招远》报刊等新闻媒体记者,在整治行动中随警跟踪采访,对执法现场进行纪实报道,加大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鼓励群众举报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社会舆论和监督作用,形成依法严管态势,并专题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四是坚守酒店劝诫阵地。为力求将酒后驾车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大队专门设计制作了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牌及张贴画,发放到辖区各大餐饮场所,要求经营者在大厅、包厢等显著位置摆放,鼓励餐饮行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公共职责,劝阻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
规范程序,强化自身保护。在查处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过程中,大队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一是配齐酒精检测仪、约束带、警绳等装备,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使用规范用语,严密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二是发现驾驶人酒后准备驾车时,及时制止劝阻,讲清危害,强化教育。三是在查处过程中,强化自身防护,严密防范酒后驾驶车辆的冲卡和驾驶人的无理、冲撞行为的发生。(王海艇付建东孙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