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品牌知名度高、价格高的白酒,应该是粮食酿造的好酒,酒厂规模越大,品质就会越好,一般消费者会选择大的品牌。而前不久,有山东日照市民李先生发现,他买的“泸州老白干”两款“液态法白酒”配料却标注:水、高粱、小麦、大米、玉米、食用酒精、食用香料,这是一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据了解,李先生购买的为“泸州老白干”珍藏、淡雅系列,酒精度52%voi“液态法白酒”,价格分别为每瓶59.80元、99元。产品标准号:gb/t20821,公司名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编号:qs5100 1501 0375,灌装单位:山东舜天酒业有限公司,灌装地址:山东沂南舜天路3号,生产许可证编号:qs3700 1501 8394。
白酒品类繁多
监管责任重大
白酒是中国特有的传统蒸馏酒,种类繁多,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可分为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与半固态法白酒三大类。固态法白酒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成的蒸馏酒。根据所具有的香气,又可分为浓香型、清香型、酱香型、凤香型等不同香型,我国的名酒大都属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是以谷物、薯类以及含淀粉、含糖的代用品为原料,经液态法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成的蒸馏酒。半固态白酒主要是米香型白酒,以大米为原料,经半固态发酵、蒸馏、贮存、勾兑而成的,具有小曲米香特点的蒸馏酒。
近年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直把白酒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专项整治。但是,目前白酒生产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如个别地方以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问题。业内人士指出,此前曾有白酒产品可能并非酿造,但其产品标签中只标明了高粱、小麦等粮食作物。一些身价较高的年份酒、原浆酒也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故意拿粮食作物当幌子,让消费者误认其为“纯粮酿造”,隐藏白酒的制造工艺和真实成分。
2013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六条指出要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 10344-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的白酒(液态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标注原料为高粱、小麦等。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食用酒精等勾调而成的白酒(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使用的液态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等内容,不能仅标注为高粱、小麦等。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第七条: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企业要建立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或者授权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全权负责白酒质量安全,并以书面文件形式授权其对白酒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承担白酒原辅料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和产品出厂签字放行责任,确保白酒质量安全。同时,鼓励和支持消费者参与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畅通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加强舆论监督,对制售假冒伪劣白酒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执行标准明确
法规严格细化
据业内人士介绍,gb/t 20821-2007是液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液态法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这一标准适用于液态法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发酵工业词典》与2007年制定的标准关系密切。其中,液态法白酒词条释义:淀粉原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均在液态下进行生产的一种白酒,其基础酒生产和酒精发酵工艺类同,再用串香法或调香法来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产品质量。对比传统固态发酵法是一项重大工艺改革,它具有机械化程度高、出酒率高、不用辅料,可供利用的原料品种多、生产效率高等优点,但风味质量目前仅能达到普通级别。国家标准中gb/t20821-2007液态法白酒的定义是这样描述的:以含淀粉、糖类物质为原料,采用液态糖化、发酵、蒸馏所得基酒(或食用酒精),可以用香醅串香或用食品添加剂调味调香,勾调而成的白酒。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其他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酒企合作发展
更需依法经营
对于山东舜天酒业有限公司灌装“泸州老白干”系列“液态法白酒”标识不一问题,泸州老窖表示“泸州老白干”是他们公司的子品牌,灌装是在全国各地。而舜天酒业则声称“泸州老白干”是自己生产销售的。
在位于沂南经济开发区的山东舜天酒业有限公司,在其相关宣传中显示,2014年3月28日,舜天酒业与泸州老窖集团成功签订灌装生产合作协议,泸州老窖指定双方灌装合作品牌为“泸州老窖老白干酒”,承诺年灌装能力不少于5000吨,并指派数名泸州老窖技术专家常驻舜天指导生产。双方将合作具体细化到灌装品种、灌装时间、运营管理和市场运作等方面,并把“泸州老窖老白干系列白酒”灌装生产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步,先行启动,搞好市场运作,再逐渐由单一品种灌装拓展到多个品种灌装,由山东市场发展到全国各地市场。
据山东舜天酒业相关负责人介绍,舜天酒业只负责在沂南灌装“泸州老白干”(山东版),销售由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负责。质量标准以泸州老窖企业标准为检验标准,产品质量技术由泸州老窖派人现场管控。泸州老窖对销售商新星公司出具统一的包材印制证明,在经确认的包材企业进行生产。对于灌装产品上面标注的“液态法白酒”与配料不符这个问题,该负责人说是经过泸州老窖公司质量部确认的。
加强食品安全
重在依法落实
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
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6月11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2013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界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而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特别是白酒产业假冒伪劣乱象的滋生。依法严惩食品监管渎职,整治食品安全,国家铁腕治乱的决心,决不能在地方被消极对待。其实我们不缺法律条文,缺的是落实,缺的是企业尚德守法以及对食品安全的深刻认知。刘玉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