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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说天下》第三期 深入探讨“新广告法”的雷区与槽点
编辑:惠惠  发布:2015/9/21 9:15:05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时间过的可是真快啊,我还清晰的记得上次更新晨说天下的时候,我还没有穿秋裤呢,可是万万没想到啊,今天我就穿着秋裤坐在这里录节目,想必大家都很想我这个普通话并不是很标准的三线主持人了吧,在这里我也提醒大家天气转凉了,多加几件衣服;好啦,言归正传,进入主题,欢迎收看本期《晨说天下》,我是主持人梁晨,号称史上*严广告法--新《广告法》以于9月1日已经正式实施。除了对推销商品和服务的过程进行了更细致的规范以外,新广告法里还多次涉及"代言人"一词。更明令禁止未满10岁儿童不可作为广告代言人。作为广告业的一件大事,广告人必定要好好研究《新广告法》,踩到"地雷"了可别跟我说粉身碎骨浑不怕这种傻话!下面我们来深挖一下白酒行业到底是那些企业踩到地雷了呢!

  1、茅台

  新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国家级”、“*高级”、“*佳”等用语”。“国酒茅台”使用了“国家级”,属违规宣传。 广告法第四条禁止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茅台巴拿马金奖、健康理念宣传亦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2、五粮液

  “中国的五粮液,世界的五粮液”,五粮液的宣传语,也违反了新广告法第九条,不仅触碰了“中国”,还冒犯了“世界”。通俗点讲,新广告法是禁止厂家“吹牛逼”的。纵观白酒企业,有哪家不是吹牛逼的?

  3、洋河

  和五粮液的广告语相比,洋河股份更牛逼,“中国梦,梦之蓝。”当中国梦成?

  4、衡水老白干

  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触犯此条例的白酒企业不在少数,给衡水老白干代言的胡军,给白金酒代言的葛优……都触犯了此禁忌。

  想必大家都看到了,一线白酒品牌尚且如此,三四线白酒品牌更不用说。白酒领域的品牌宣传一直很乱并且乱起来没有底线,什么内供、特供、十年典藏、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几乎每个字眼,都犯了新广告法的忌讳。如果新广告法严格执行,可以想象,这些白酒企业也不用做广告了吧!

  实际上,今年年初,白酒违法广告就被整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停播“名酒汇”“名酒天下”“名酒坊”等22条以节目形式播出的违规广告。

  通知指出,上述酒类广告以节目形式,主持人主持、嘉宾互动、商家现场促销等方式,宣传销售“茅台集团荣耀100纪念酒”、“茅台-53度酱香型高端白酒”、“五粮液-东方骄子贺岁酒”等产品,属于变相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就像是咱们耳熟能详的,只要998,只要998,高端白酒抱回家之类的。确实存在夸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而在我们日常看到的药品或保健酒广告,常会有这样的镜头:明星大腕们手拿产品,翘起大拇指,嘴里还念念有词,自从喝了某某某保健酒,腿不痛腰不酸、一把老骨头照样爬山涉水;可事实上,不管是药品还是保健酒,事关生命健康安全,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不代表对所有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身就不具有科学性。再加上代言人的作用,正是通过他的身份背景和人格魅力来为商品担保,从这点上看,禁止代言就是希望受众不要受其影响,对广告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因此,新《广告法》明确对这一类广告代言说不。

  看过了新《广告法》的精神内涵,好多朋友都在叫苦连天,“广告真的没法活了”;不过,我想说的是,“胡吹神侃的时代已然过去,现在拼的是内涵跟创意”下一步,酒水广告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是这样的:

  果断抛弃“*”与“第一”,场景化落地。用场景化的体验真正地让用户去感知描述场景,比如家人聚会的温馨甜蜜、兄弟相聚的喜悦与酣畅……场景化的落地让消费者有更加独特的体验感受;

  拒绝“忽悠”,用数字说话、视听享受。用科学严谨地表述来阐明产品的特性,强调科学的数据做理论支撑,并用数字说话,权威性的数据才是绝对化语言的有力支撑。改变单纯的文字广告传播,进一步用好视频和图片,实现全方位的视听感受;

  跳出“白酒”做传播,讲好故事和案例。除了传统的针对酒水产品本身进行传播以外,对于品牌背后的故事和承载的价值还要大力挖掘,用故事和案例真正地抓住人心,破除产品本身的宣传局限,发现广告的另一片天;

  总体看来,新广告法中对酒类广告的规定和违法处罚有利于加强酒业市场监管,规范酒行业运作,对一些广告虚假宣传的酒类和酒业病发重灾区保健酒行业都无疑打了一剂醒脑针。提醒酒行业要把产品宣传做真做实,同时也提示消费者要理性饮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那么在节目的*后呢,我们栏目组也为大家盘点了*新广告法之十大亮点,我是梁晨,我们下周五再会。来源: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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