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迁建80万千升/年啤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迁建80万千升/年啤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迁建80万千升/年啤酒项目
建设单位: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食品加工区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规模:达到年产80万千升/年啤酒
二、建设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北一路
邮编:430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7142085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第2130号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与槽路交口立基大厦b座1709室
邮编:230000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6586515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 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10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1日止。来源:中国国际啤酒网-武汉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