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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编辑:李寅  发布:2012/5/29 9:04:47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5月17日,公司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5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送达方整理形成本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张士伟先生、郝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变动,公司董事会为增强公司的经营班子的力量,决定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经董事长王鹏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郝君先生为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张士伟先生、郝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148、149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张士伟先生、郝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阅郝君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第148 条、第149 条规定的情况,我们认为,郝君先生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郝君先生的任职。

  三、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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