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酒类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工作现场会,通报此前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浙江省工商局于3月份起开展全省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数百件酒类商品违法案件,并在此基础上立足行业规范,构建酒行业监管新模式。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浙江省工商部门开展红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采取规范流通环节酒类企业经营行为6项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特别标注“酒类”字样,采取细分式监管,从源头管好酒类商品经营者。
据悉,从7月1日起,浙江省工商局将对酒类商品经营者全面实行特别标注管理措施。酒类商品经营者必须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浙江省工商部门已向1218户酒类商品经营者发放了特别标注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目前,浙江工商部门正健全酒类商品经营者特别标注、源头追溯、日常巡查等监管制度,探索建立酒行业监管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