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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没好货!南阳一批发市场商户卖假葡萄酒,酒的成本不足1元
编辑:蕾蕾  发布:2018/12/14 10:00:42  来源:百家号  作者:佚名

  "李鬼变李逵",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遇到过类似困惑,让买家郁闷,正规商家受损。

  葡萄酒"贪便宜"可要不得

  今年3月份,张裕葡萄酒公司接到投诉,到南阳市区某商品批发市场对侵犯该公司商标权的行为进行维权。

  在该商品批发市场,张裕公司一共发现了4家售假商号,一箱六瓶装的假张裕葡萄酒售价在60-150元不等。张裕公司对维权行为进行公证后,起诉要求每家商号赔偿损失3万元。

  庭审中,张裕公司代理人称,张裕葡萄酒每箱的售价*低的也要500元左右,60元每箱的假酒,扣除营销成本,瓶子及箱子的成本,酒的价值还不到一块钱,行为十分恶劣。

  *终,4家商号主动与张裕公司达成调解方案,保证不再销售假张裕葡萄酒,并每家赔偿张裕公司1万元。

  典型意义:

  这四起案件再次给消费者敲响了警钟,虽然追求物美价廉的意愿没有错,但俗话说"便宜没好货"。在此也提醒大家,特别是对过于便宜的商品,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想想,多擦亮眼睛看看,切不可贪图便宜,置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

  搞促销"光头强"来路得正

  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制作出品的《熊出没》系列动画片,系在全国范围内公映的知名动画片,动画片中的主要角色"光头强"和"熊大"、"熊二"等形象深受小朋友的喜爱,华强公司对该批形象享有著作权。

  今年初,南阳市区某大型超市在搞促销活动的过程中,通过赠送的方式将带有"光头强"及"熊大"、"熊二"形象的产品送给消费者。

  华强公司起诉要求,判令超市立即停止贈送侵犯其著作权的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庭审中,某超市未能说明侵权产品的来源。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要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本案中,某超市在未经授权、未支付版权报酬的情况下,擅自在赠送顾客的礼品上印制"光头强"及"熊大"、"熊二"的形象,侵犯了华强公司的著作权。该案也提示公众,一定要尊重知识产权,增强遵守法律的意识。(编辑 戴晨曦 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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