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
红酒是高品质生活的标志之一
大家在重要聚会的时候会开瓶庆祝
送红酒也显得非常体面
但是如今红酒的价格越来越亲民
如何挑选放心的红酒
成为了关键
2017年8月13日
市民范先生就在某超市购买了14瓶红酒
但是回家后
范先生却发现
该葡萄酒标签标示的食品添加剂为
“微量二氧化硫”
天啦噜
这酒难道有“毒”
发现问题后
范先生要求某超市对其进行十倍赔偿
红酒的标签存在问题
是否代表红酒也有食品安全问题呢?
普法vlog
案情简介
1
2017年8月13日
范先生在安居某超市购买了14瓶红酒,单价118元/瓶,商品总价1,652元。该葡萄酒标签标示的食品添加剂为“微量二氧化硫”,生产基地为山东省某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2
2017年8月14日
遂宁市安居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被告某超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认为该超市所售葡萄酒标签存在瑕疵,责令其于2017年8月14日前改正,并要求将涉事葡萄酒下架。
2018年8月20日
安居区人民法院三家人民法庭
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判决
解除范先生与安居区三家镇某超市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该超市退还范先生购货款1652元;范先生将14瓶红酒退该超市,如范先生无法全部退还葡萄酒,则按每瓶葡萄酒单价118元折抵该超市的应退购货款。
开庭后法院并没有支持
原告范先生【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这又是为什么呢?
法院认为
本案葡萄酒的标签虽然标示“微量二氧化硫”而未标明具体含量,属于标签瑕疵,但安居区三家镇某超市已经举证证明葡萄酒本身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会对当事人的身体造成危害,且该标签瑕疵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来源: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